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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126页(401字)

是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对以个人收入、企业利润、财产价值等为依据征收的税,统称直接税。如资本主义国家的所得税、土地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征自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的直接税,在国家预算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它是资本主义国家对劳动群众的直接剥夺。至于资产阶级缴纳的直接税,在形式上不能转嫁,则可以通过各种办法取得补偿。克思说:“至于那种认为所得税似乎不触及工人的说法,显然是无稽之谈:在我们目前的这种企业主和雇佣工人的社会制度下,资产阶级在碰到加税的时候,总是用降低工资或提高价格的办法来求得补偿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73-74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确立,税收的性质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税收是国家有计划地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与再分配的工具,所以不再划分直接税与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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