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138页(258字)
是国际税收中对跨国纳税人在税收上的照顾,即一国政府对其管辖下的纳税人来源于另一国的所得,因享受另一国的减免照顾而少纳的所得税款,也视为已纳税款,并从按纳税人全部所得计算的应缴本国的所得税款中予以抵免的一种特殊待遇。如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经济发达国家的资本投资,对投资者给予一定期限地减免所得税的照顾。当投资者回国缴纳所得税时,经济发达国家承认其在发展中国家所享受的减免待遇,即从按投资者全部所得计算的应纳所得税款中予以抵免。实行饶让的有关双方国家,需要签订条约或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