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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获利年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181页(315字)

指新办的企业开始有利润的年度。我国税法规定,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国企业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减免税照顾。但新开办的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按照税法规定的弥补年限,盈利年度的利润额,弥补亏损年度的亏损额以后,有利润的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新开办的合营企业,合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由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等利润较低的外国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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