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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207页(307字)

是指纳税单位和个人抗拒按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如,拒不执行税法规定,以各种借口抵制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拒不按照法定手续办理纳税申报和提供纳税资料;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纳税检查;聚胁围攻税务机关和殴打税务干部等,都属于抗税行为。

国家税收,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对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除按照税法规定补税、处以罚款外,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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