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260页(212字)
指帐户类别、编号和名称及其核算内容的统一规定。即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我国各类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都要根据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设置相应的帐户,按照统一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记录和反映。这些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是一级会计科目,即一级(总帐)帐户的名称。至于二级帐户及其明细帐户的名称和核算内容,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管理需要自行设置,国家不作统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