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息
书籍:财税会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351页(265字)
中国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对原来属于民族资本家所有的生产资料采取赎买的一种形式。它不论企业盈亏,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按照企业合营时核实的私股股额,每年发给资本家以固定的股息(一般是年息5%)。它是中国对民族资产阶级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项重要措施。定息是资本家的剥削收入。在公私合营企业中实行定息后,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已转归国家支配,资本家的剥削收入与企业盈亏不发生关系,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限制在固定的股息上。定息从1956年起支付,定期七年,后又延长三年到1966年9月停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