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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周转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464页(341字)

是商业企业拨给所属报帐单位收购产品、开支费用、找零用的周转金和其他业务上必需的周转资金。

对所属报帐单位的业务周转金,应根据实际需要及距企业远近核定定额。收购用的周转金应随季节和收购业务变化情况确定变动幅度。收购人员与付款员实行钱货分管的制度。所属单位业务周转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应建立定期的报帐、对帐制度,保证帐帐相符。

业务周转金通过“业务周转金”帐户核算。拨付时,记借(增)方,收回时记贷(减)方,余额表示拨付给报帐单位业务周转金的实有数。

业务周转金可采用报帐付款的办法补足原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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