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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财税会计辞典》第508页(423字)

也称“简单法”。指企业不分批别、不分步骤,按照产品品种汇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大批量生产、且生产过程比较简单的企业,或者虽然生产过程复杂,但根据成本管理的要求,不需计算在产品成本的企业,如采掘、电力、供水等。

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基本生产明细帐应该按照产品品种设置,凡能直接区分何种产品耗用的费用,可直接记入某种产品基本生产明细帐(或成本计算单);凡是不能直接记入的,可采取一定的方法分配记入各种产品。“品种法”的特点是:(1)成本计算对象是每种产品;(2)成本计算定期进行;(3)一般不需计算在产品成本。

在生产过程简单的企业里,如果只生产一种产品,而且没有或不需计算在产品成本,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就是完工产品的总成本,总成本除以产品总产量就是产品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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