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宗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2页(571字)

建立和建设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要目的和意图。即“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40页)毛泽东军事思想和政治工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军的优良传统。是我军在一切工作中和处理各种问题时必须遵循的准则。主要意义是:创建和建设中国人民解放军完全是为人民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为人民服务要全心全意;当军队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的服从于人民利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损害人民的利益。从我军一创建就从思想上、组织制度上、编制体制上体现了这一宗旨。红军命名为工农革命军,提出为维护工农利益而战。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进一步阐明了这一宗旨,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完整地表述了我军的建军宗旨。几十年来,我军由于坚持这一宗旨,才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而闻名。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保持军队的无产阶级性质、立于不败之地的前提,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工作三大原则,实行三大民主,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完成战斗队、生产队、工作队三大任务是一致的。这一宗旨,体现在军队工作的各个方面。保证军队坚持这一宗旨是军队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准则和基本任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