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调整和充实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173页(666字)

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按照“四化”的要求,认真调整和充实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调整政工干部队伍,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一部分年老体弱、文化水平偏低,难以胜任思想政治工作的老同志,要根据有关规定,安排离休、退休或退居二线,二是对一部分思想作风有严重毛病或者业务能力很低,不适合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要动员他们回到生产岗位上去或改做其他工作。三是对文化大革命中的“三种人”,要彻底清理;对反对党中央路线的人,以及在经济领域或其他方面严重违法乱纪的人,要严肃处理,并调离思想政治工作岗位。

充实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的办法是:一是要把那些年富力强、能开创新局面、又适合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大胆选拔到各级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岗位上来,这是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二是要有计划地从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中挑选一批合乎条件的人,充实各级思想政治工作机构,这是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主要措施。三是要配备好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脱产的党支部书记除由国家分配外,基层政工干部主要从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水平的优秀生产工人和干部中选拔。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录用,要按照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经过必要的培训和严格的考核,合格者才能录用。配备政工干部,要着眼于对现有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培养提高,有计划地选送一些符合条件、又比较年轻的在职人员到党校、团校、干校及大学、中专去学习。这些规定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应当继续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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