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工作三大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11页(623字)

政治工作三大原则的基本精神,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创建之初就已经有了,但完整和明确的提出来,是在抗日战争初期。为推动抗战和国民党军队的进步,1937年8月25日,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改造国民党军队,其目的是“使指挥员与战斗员团结一致,军队与人民团结一致,发挥军队的积极性”。9月29日,毛泽东则进一步指出,改造国民党军队的原则就是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10月25日,毛泽东在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进一步明确指出;政府和人民之间,军队和人民之间,军官和士兵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战争的胜利是无从谈起的。”同时他还指出,八路军的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第一,官兵一致的原则,这就是在军队中肃清封建主义,废除打骂制度,建立自觉的纪律,实行同甘共苦的生活,因此全军是团结一致的。第二,军民一致的原则,这就是秋毫无犯的民众纪律,宣传、组织和武装民众,减轻民众的经济负担,打击危害民众的汉奸卖国贼。第三,瓦解敌军和宽待俘虏的原则。我们的胜利不但是依靠我军的作战,而且依靠敌军的瓦解。这是首次对党在军队中的政治工作基本原则的完整科学的概括。它的提出,指明了政治工作团结自己,战胜敌人的根本目的和方针,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和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历史作用。政治工作三大原则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宝贵经验,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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