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72页(552字)

人类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这一概念并不是克思主义第一次使用的,有一些旧唯物主义者和唯心主义者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就曾用过实践这一概念。但他们对于实践的理解是不科学的。或者把实践理解为个人意识的活动、一般的精神性活动,或者把实践片面地理解为个人的、日常生活的活动。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才是科学的。实践的主要特征有三个方面:(1)实践是感性的物质活动,而不是抽象的精神活动;(2)实践是能动的客观活动;(3)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

实践的具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基本的实践形式可归纳为三种,即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验。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显着的特点之一。它第一次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从而科学地解决了认识论的一系列根本问题,科学地说明了认识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认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毛泽东同志说:“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之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261页)这是对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科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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