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91页(765字)

当代西方最主要的哲学思潮之一。20世纪初兴起于德国的哥丁根大学、慕尼黑大学,创始人是德国的胡塞尔。1910年胡塞尔发表了“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一文,人们通常把这篇论文看作是现象学的宣言。1930年以胡塞尔为主编,出版了《哲学和现象学研究年鉴》,1938年胡塞尔死后,在比利时建立了卢汶胡塞尔文献馆,集中了他的全部未刊手稿,成为现象学运动的中心。二次大战后,现象学运动重新活跃起来,以法国最为兴盛,60年代其中心转到美国,并成立了“国际现象学协会”,出版了《哲学和现象学研究》等刊物。现象学的主要代表人物还有:德国的舍勒,法国的梅洛—庞蒂、美国的法伯等。

现象学以“纯粹意识”为哲学对象,认为哲学是要寻求永恒的终极的真理。过去的哲学和科学都以现实事物为对象,不能获得绝对真理,只有“科学”的现象学以本质观念为对象,以“自我意识”为对象,才能达到永恒绝对的真理。因此胡塞尔称现象学为关于“纯粹意识”或“意识自身”的科学。为此他主张通过“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即用加括弧号的方法,把一切传统知识,一切有关外部世界的直接知识“悬搁”起来,通过“理智的直观”来达到对纯粹意识的本质的认识。这种还原的过程首先是达到“本质的还原”,即从变动不居的“意识流”中寻找常驻不变的内在本质,最后达到“先验的还原”,即达到“纯粹的意向性活动,找到深藏着的先验的“自我本位”。它是现象学理论的核心和基础。由此可见,现象学实质上是以先验的本质的自我为基础的主观唯心主义哲学,是一个反理性主义的哲学派别。现象学是存在主义的思想来源之一,在其发展中与其他哲学思潮逐步合流,也渗透到哲学以外的学科,如数学、语言学、美学、生物学、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宗教,等等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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