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1872—197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94页(782字)

英国着名哲学家、数理逻辑学家、社会学家。出身于贵族家庭,祖父曾担任过英国首相。罗素毕业于剑桥大学并在三一学院任教。1908年被选为皇家学会会员。1934年皇家学会授予他西尔威斯特奖章,皇家数学学会授予他德摩根奖章,1950年获诺贝尔文学奖金。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曾访问俄国,20年代初来中国讲学,对中国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罗素是当代西方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他的哲学思想庞杂多变。最初信奉绝对唯心主义,19世纪末与穆尔一起对绝对唯心主义进行了反叛,从而转向新实在论。20世纪初转向逻辑分析哲学,提出了“逻辑原子主义”。认为“逻辑是哲学的本质”,哲学不能建立新的真理,只是对科学和常识的知识进行分析,使其意义清晰明确。他要求把语言、知识、世界都分析到不可再分的地步,从与逻辑上的“原子命题”相应的“原子事实”来构造出整个世界。他认为“原子事实”就是感觉材料,既不是物理的,也不是心理的,而是“中立的”,他把这种理论称为“中立一元论”,企图以此来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其实不过是赫主义的变种。

罗素对数理逻辑有卓越贡献,他与怀特海合着三卷《数学原理》巨着,对20世纪数理逻辑的发展影响深远。

罗素不是书斋里的学者,他对社会问题,对政治的兴趣终生不衰,是西方资产阶级个人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十分热衷于教育、历史、道德、生活方式、和平等问题,又是着名的和平主义者。

罗素一生着述甚丰,共写了60多部着作和大量的文章,涉及广泛的领域。哲学着作主要有:《哲学问题》、《我们关于外间世界的知识》、《西方哲学史》、《我的哲学的发展》等等。

上一篇:维特根斯坦(1889—1951) 下一篇:语言游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