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分配方式和正确分配政策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29页(497字)
实行多种分配方式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与此相适应,分配方式也就不会是单一的,必然存在着多种分配方式。我们所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除按劳分配这种主要分配方式和个体劳动的所得之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会出现凭借债权而取得利息;股份经济的产生,会出现股份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会包含着部分的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以上这些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这既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又有利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相适应,我国的分配政策是: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地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为贯彻这一分配政策,国家对过高的个人收入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节,对那些以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的不法分子要依法进行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