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专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51页(403字)

我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政权。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对人民实行民主,对反动派实行专政的国家制度,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体现了我国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权中与其他革命阶级的政治联盟关系,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它明确地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体现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对极少数反动分子实行专政的性质。因此,人民民主专政更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人民民主专政在我国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而实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任务,主要是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组成这个政权的阶级结构也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