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71页(464字)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12人,代表着195名党员。大会根据列宁关于民族殖民地的理论和党成立后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探索,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和动力,提出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的思想,制定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即民主革命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然后再进一步创造条件,以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即建立工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逐次达到共产主义社会。大会还提出无产阶级必须联合全国一切革命党派,联合资产阶级民主派,组织民主联合战线。大会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被推选为委员长。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大会的主要缺点是没有明确提出民主革命必须由无产阶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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