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国共合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71页(717字)

为了推翻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的统治,1924年至1927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实行了第一次合作。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从斗争实践中逐步认识到要战胜异常强大的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必须建立革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二大就提出同中国国民党合作问题,但没有解决合作的具体形式。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在保持共产党在组织上、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共产党员以个人资格加入国民党,以建立国共合作为核心的革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国共合作的倡议,得到了孙中山的积极响应,决定同共产党合作和依照民主原则改组国民党。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共产党人参加起草的、以反帝反封建为主要内容的宣言,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从而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成为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和共同的革命纲领。这次大会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正式建立。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实现,对国共两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中国革命的胜利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在国共两党共同努力下,建立了黄埔军校,组建了一支有着政治工作制度的革命军队;发动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以工农为主体的革命群众运动;进行了统一广东的革命战争,扫荡了广东境内的反动势力,建立了广东国民政府,统一和巩固了广东革命根据地;举行了北伐战争,基本上摧毁了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的统治,解放了大半个中国,取得了伟大胜利。1927年春夏之交,由于国民党党内的蒋介石、汪精卫集团背叛孙中山所决定的国共合作政策和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实行“清党”政策,对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进行大屠杀,致使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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