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国共合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78页(839字)

为了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再度实行合作。日本侵略军于1931年发动了占领中国东北的“九·一八”事变,随后,又于1935年发动了华北事变,妄图实现灭亡中国的野心,使中日之间的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内阶级矛盾降为次要和服从的地位。全国人民统统行动起来,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中国共产党从民族、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于1935年12月召开瓦窑堡会议,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会后,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国共合作进行了艰巨的努力,并及时地调整了自己的政策,把“抗日反蒋”的口号,改为“逼蒋抗日”的口号。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为国共两党合作创造了重要条件。1937年2月,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向国民党提出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国民党这次全会实际上通过了接受国共合作的决议。7月15日,中共中央将《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交付国民党中央。9月23日,蒋介石发表实际承认中国共产党合法地位的谈话,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形成。这次国共合作,由于国民党反对,国共两党始终没有达成一个共同承认和遵守的共同纲领和固定的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抗战初期,国民党对日作战是比较努力的,对待共产党及其他抗日党派的态度比较过去有了一些改变。但是,国民党仍旧保持其独裁专制的一党统治,并没有放弃反共方针。在武汉失守后,国民党当局竭力推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政策,曾先后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反共高潮,造成严重的内战危险。由于中国共产党全面而正确地实行了对国民党又联合又斗争的政策,才使国共合作没有破裂,始终坚持了国共合作共同抗日的局面,终于取得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反侵略战争的伟大胜利。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殷切地希望国民党改变反动政策,实现国家的和平、民主和建设,并为避免内战,争取国共合作建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由于国民党缺乏合作的诚意,并率先发动对中共的军事进攻,导致第二次国共合作最终破裂,使全国人民遭受内战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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