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389页(478字)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包括:(一)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把资本主义所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所有制;(二)通过团结、教育和改造,把资产阶级分子由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建国后,资本主义经济一方面在发展社会生产,促进商品流通,支援国家建设,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另一方面,它又和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本企业职工之间存在着矛盾。党和人民政府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在实践中还创造了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逐步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工商业的道路。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过程中,党和人民政府还十分重视对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对他们采取了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做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到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胜利。通过和平的办法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这是一个创举。在改造的后期也存在着缺点,对全行业公私合营做了片面的理解,追求百分之百的合营,并把大批小商小贩卷入全行业公私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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