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99页(743字)

由于社会关系失调而引起的妨碍社会共同生活或社会进步的一些社会现象的总称。在西方称为社会病态、社会反常或社会失调。社会问题在不同国家、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如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的主要社会问题有恐怖活动、犯罪、吸毒、酗酒、同性恋、离婚率高、私生子女多、家庭不稳定、艾滋病等。在有些国家存在饥饿、种族隔离等问题。我国现阶段的社会问题,主要是人口问题、劳动就业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以及生态环境问题、社会风气问题等等。社会问题有四个特性:一是普遍性和变异性。社会问题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是普遍存在的,但在不同的情况下,表现为不同的形态。二是历史性和一定的持久性。特定的社会问题,只发生在特定的时期和地域。社会问题从酝酿、发生、发展到产生后果,往往是旷日持久的,但一旦形成,就不是短时间可以解决的。三是多因性。许多社会问题的形成,往往都是多种原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不是个人和少数人所能负责,解决的办法也只能是实行综合治理。四是群众性和阶级性。社会问题总是在社会中一定数量的人群中产生,其结果是社会性的,不良后果往往波及很大范围的群众。不同社会制度的社会,具有不同的社会问题,在阶级社会里,社会问题往往与阶级矛盾有着密切的联系,有些社会问题则是由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引起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问题,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产物,与资本主义制度始终相伴随,长期存在,有些则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是资本主义制度无法解决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问题,从根本上说不是制度本身的必然产物,是暂时的,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得到解决;其中大部分是人民内部矛盾,可以用民主的方法加以解决。但应当看到有些社会问题的解决难度大、时间长、困难多,不是短时间就能见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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