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501页(470字)

社会调查是社会学的主要研究方法。它是关于生活在一定地理的、文化的或行政区域的人们的事实的系统收集。社会调查通常与社会问题的界定和解决有关系。但它只是为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可供选择的方案。社会问题的实际解决并不是社会调查本身的任务。社会学的社会调查分为个案调查、抽样调查和普查三种。个案调查就是对某一个研究单位的资料的系统的收集,又称个案研究。抽样调查就是按照某一种抽样方法和抽样比例对某一个总体的一部分样本所进行系统的资料收集。但由于抽样调查是按照严格的科学程序进行的,它所得出的结论能够推论到总体。普查就是对某一个总体的所有对象所进行的社会调查。社会学研究最经常使用的方法是抽样调查。社会调查的过程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和十二个步骤:(一)筹划阶段:(1)界定问题;(2)初步研究;(3)提出假设;(4)澄清概念;(5)界定总体;(6)抽取样本;(二)实施阶段:(7)设计问卷;(8)收集资料;(9)整理资料;(10)分析资料;(三)总结阶段:(11)理论解释;(12)写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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