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18页(465字)

审美范畴,与美相对而言。丑作为审美的对象早已存在于艺术作品中,但作为审美范畴是19世纪以后才提出来的。丑在现实生活中有两种意义:一是指与人的道德准则相背离的行为和现象,即所谓丑恶。在这种意义上,丑与假、恶有着内在联系。一是指与人的审美理想相背离的事物和现象,即所谓丑陋。在这种意义上,丑与畸形、败坏是密不可分的。这两种意义上的丑都不是审美对象。审美范畴的丑是做为对立面与美并存的,并且是美赖以存在的前提,正因为如此,丑随时可能通过艺术创造或想象转化为美,从而在人们心目中造成一种与一般的美感不同的特殊的快感。在艺术作品中,丑向美的转化大抵采取了两种形式:一是让丑和美并存,以丑反衬美,如内心的美与长相的丑或正面角色的美与反面角色的丑的并存来显现美的鲜明和优越。二是让丑先于美而存在,以丑昭示美。丑使人产生国窘,因而人必然要寻求解脱,即寻求美;于是美在人的心目中取代了丑的位置,得到了升华。前者如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后者如果戈里的《死魂灵》。丑在现代艺术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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