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62页(231字)

共和制的国家以总统为政府首脑的政权组织形式。最先出现于18世纪末的美国。主要特点是: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自负行政责任,掌握行政实权;总统不是由议会产生,而是定期由选民选举产生;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工作,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有的国家,总统只是国家元首,不是政府首脑,政府(内阁)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这种制度是内阁制而不是总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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