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21页(606字)

是指由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的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的现象。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人类的生产、生活对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利用,大量有用资源转变为废气、废水、废物进入环境造成的危害。环境污染的类型,按污染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交通污染和生活污染;按污染物的形态分有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废物污染,还有噪声污染、辐射污染;按污染的环境要素分有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

在短期内造成人群大量发病和死亡的环境污染事件就是公害事件。20世纪上半叶世界着名的八大公害事件是:1930年12月比利时斯河谷事件;1948年10月美国多诺拉镇事件;40年代初美国洛杉矶的光化学烟雾事件;1952年英国伦敦的黑烟雾事件;1961年日本日市哮喘事件;1953年日本水俣病事件;1955年日本富山县痛痛病事件;1968年日本爱知县的米糠油事件。这些事件都由工业污染造成,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的危害。80年代以来为世界公认的公害事件有:1986年11月莱茵河事件;1986年4月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件;1984年12月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1979年3月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件。目前全球性的大气污染有日益严重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三大类问题,即酸雨问题、二氧化碳的温室效应、臭氧层的破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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