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五年马华社团教育备忘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3页(423字)

全称一九七五年来西亚全国华团致内阁教育检查委员会备忘录(Memorandum Submitted by the All-Malaysian Chinese Guilds and Associations to the Cabinet Review Committee on Education,1975)。马来西亚华人社团要求维护华文教育的备忘录。基本要求为:(1)政府应实行基于3种主要语言的教育政策;(2)各类学校均应纳入国民教育系统;(3)各类学校均应以母语为教学媒介;(4)公共考试应以原教学媒介语进行;(5)颁发高校奖学金及招生应根据学术成绩;(6)政府应允许并鼓励建立民办高校;(7)政府应承认南洋大学、义安学院及台湾各大学授予的学位文凭;(8)设立华文教育咨询理事会,其成员包括各华文教育组织代表。备忘录并提出应鼓励马来西亚人使用华语,政府的立法、法令、命令及告示应附有华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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