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三九年惨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页(874字)
又称第二次屠杀惨案、卡兰巴之役。1639年西班牙殖民者屠杀吕宋岛内湖省卡兰巴华侨的事件。*一六〇三年惨案后,西班牙殖民当局对华侨入境、定居诸多限制,如:限制定居马尼拉的华侨不得逾6000名,且须信奉天主教;华侨要缴纳各种苛捐杂税(停泊税、进口税、居留税、贡金、住房税、杂费等),每年共约136里尔(real)。华商为追逐利润,仍络绎前往马尼拉经商,而西班牙人从对华贸易及华侨的贿赂中亦获大利,故而不拒,入境华侨遂迅速增加。至1638年,吕宋岛华侨人口总计已达3.3万人。西班牙殖民者不时对华侨施以各种虐待。1638年底,从中国大陆满载货物的两艘华侨商船,驶至吕宋岛北岸加牙因(又译卡加延),为西班牙人舰队无故击沉。华侨商人蒙受巨大损失,破产者怨声载道,伺机报复。加之西班牙人因缺乏物资供应和军饷,公然向华侨强征勒索,使华侨忍无可忍。西班牙殖民当局为解决粮食恐慌,强迫约6000名华侨到内湖省卡兰巴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作物。这些华侨备受虐待,死者达300人。约3000名华侨遂于1639年11月19日在卡兰巴揭竿而起,杀死西班牙人区长及天主教神父二人,并焚烧其住宅和教堂,以泄愤恨。继而起义军向马尼拉进发,抵大山(一译圣佩德罗,San Pedro)时,人数增至4000人。义军在此与西军激战数日,死约千人。双方一度议和,但后来西人违背和约,突袭华侨,使后者损失惨重。剩余的华侨被迫撤回卡兰巴,复遭西人追杀,又死3000多人。此事激起各地华侨的愤怒。沙牙(今黎萨尔省会巴石)、马尼拉*巴里安等地华侨约6000人,聚集迈哈利格,亦举义旗。他们迅速占领圣克鲁斯,消灭当地驻军,并旋即围攻王城。结果义军前后受敌,大败于城下。西军乘胜搜索、屠杀华侨,并将巴里安夷为平地。幸存华侨又在甲米地、沙牙、圣马特奥、安蒂波洛等地与西军作战,但终因势孤力弱而于1640年3月中旬遭到失败。在耶稣会的斡旋下,幸存的8000名华侨放下武器,返回巴里安。是役,华侨被屠杀者约2.4万人,房产损失200万比索,货物损失500万比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