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协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113页(193字)

1930年中华民国政府与法国政府签订的贸易协定,内含侨居法属印度支那的中国侨民的权利条款。第5条规定,居住法属印度支那的中国人享有居住、旅行、从事工商业的权利,现行法规得予保障,其待遇不得劣于居住该国的其他外国人的待遇,不得征收不同于最惠国民的高额人头税、租税与各种税金。有效期限5年,到期限前6个月如不通知改订或废止,协约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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