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虐待“猪仔华工”事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130页(327字)

20世纪50年代初澳洲侨青社领导反对违反人道的“仔制”的斗争。根据当时仍有效的澳大利亚移民条例规定,凡到澳大利亚工作的移民,必须有本地人作担保并缴纳100镑担保金,若担保人撤回担保金,则该移民将被驱逐出境。这些移民被当地华人称为“猪仔华工”。他们大部分来自香港。一部分人以生意助理员名义,到澳大利亚后被迫从事繁重的家庭劳动或清理花园工作。每周工作105小时,而所得工资仅8—10镑。一部分人是学生,因担保人失业等原因而不能继续负担其生活费用,被迫寻找低薪工作以维持生计。澳洲侨青社于1952年10月协助华侨工人联合会向移民部长请愿,要求修改移民条例,改善华工生活,并团结华工争取合理工资。斗争取得胜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