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外侨出入境及居留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233页(241字)

老挝政府管制外侨出入境及居留条例。1957年8月5日颁布实施。共33条。主要内容:(1)非移民外侨与移民外侨的类别。(2)关于外侨出入境的具体条例,其中包括外侨移民须具备健康、品行优良、专门技术、资本等条件,移民总额每年不得超过100名等。(3)关于外侨居住与居留的具体条例,如:外侨抵老挝后须呈验护照或国籍证件,上面应注明系移民或非移民;办理临时、长期或永久居留的各种手续。(4)关于下令将危害地方秩序的外侨驱逐出境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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