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溪事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340页(579字)

又称红溪惨案。1740年荷兰殖民者屠杀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华侨的事件。18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因英国殖民者打破其海上贸易垄断权,且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不善,贪污盗窃盛行,印尼人民不断反抗,导致财政亏空,负债累累。公司惧怕印尼人民与华侨联合反抗其殖民统治,遂采取限制中国移民入境,对华侨课以重税,排斥华侨经济,逮捕和驱赶华侨出境等排华政策。甚至将大批华侨强迫遣送到锡兰(今斯里兰卡)等荷兰殖民地的种植园充当苦力。实际上,他们多数在途中即被杀害或被投入海中。幸存者秘密逃回巴达维亚向华侨揭露真相。华侨遂决定反抗荷兰殖民者以求生存。1740年9月巴达维亚华侨在城外坎塔里亚附近糖厂聚集5000余人,公推*黄班(又称Sipanjang)为领袖开展抗荷斗争。10月初,华侨起义者向巴达维亚城发动多次进攻,与荷军激烈交战。荷兰殖民者认为巴达维亚城内华侨可能成为华侨起义者的内应,下令禁止华侨外出。从10月9日晚开始,荷兰官兵及公司职员在城区烧、杀、掳、掠3天,焚毁华侨商店及房屋600余家。华侨起义者虽极力抵抗,终因组织涣散,兵力及武器装备不足,战死达1700余人。黄班最后率残余兵力逃到中爪哇继续斗争(见华侨与爪哇人民联合起义)。在此次事件中,被害华侨近万人,鲜血染红了大街小巷及城内一条名叫红溪的河流,故史称红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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