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产管理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548页(276字)

南越吴庭艳政权时期(1955—1963)管理华侨财产的组织。1960年6月10日,吴庭艳政府颁布第一三三号谕令,取消各帮中华理事会,并拟没收华侨各帮的财产,包括庙宇、医院、学校及义祠等。后南越司法界及各界有识人士皆认为按国际惯例,任何国家不得随意没收外国侨民财产,且由于国际舆论的谴责,南越政权便令各帮理事长留任,设帮产管理委员会管理财产。该委员会由南越政权的西贡市市长(各省由省长)兼任主席,委员由内政、外交、财政、教育、卫生、司法、社会各部各派代表1名担任。另加华裔代表2人、华侨代表1人共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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