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华侨教育复员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562页(291字)

中华民国教育部对战后东南亚华侨教育的复员计划。1945年9月由教育部召开的教育复员善后会议通过。其重要项目有:(1)甄训、培养及奖助侨校教师。(2)为使南洋侨民能适应当地环境,各侨校除采用一般教材外,应特别注意侨居地史地及当地语文。(3)从速编辑南洋侨校教科书及适合当地需要的补充教材。(4)增设华侨职业学校,或在中学内附设职业科或职业补习班,以增进华侨青年生产技能,改善当地华侨职业。(5)指定国内大学二三校专收南洋侨生,其组织与课程应视南洋各地华侨的需要而定,所设科系,以工商两科为主。(6)普遍设立书报阅览处,以推广社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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