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华人社会地位调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633页(585字)

1987年荷兰内政部和教育部为确定华人是否应正式成为少数民族而委托莱顿大学进行的一项大型社会调查。从80年代初起,荷兰政府决定对经由政府正式承认的少数民族给予经济资助。荷兰华人是否应被承认为少数民族,曾引起争论。1987年,莱顿大学汉学院费米尔(E.B.Vermeer)博士任指导,阿姆斯特丹大学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中心温茂林(H.Vermeulen)博士任顾问,莱顿大学汉学院现代中国资料中心彭轲(F.Pieke)任首席调查员,组织了一个12人调查组,受托着重调查荷兰华人的就业、教育、住房等问题。1988年1月由彭轲执笔写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认为:由于近年来荷兰中餐馆已过于饱和,不少中餐馆在竞争中倒闭,因此以餐馆为主要就业行业的华人中的失业率高于政府所预计的指数;华人学龄子女在外侨子女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但华人成年移民则面临严重的语言文化障碍;近年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协助解决住房问题的华人数明显上升,其原因主要是华人已逐渐改变自己设法找房的旧习,而改为按政府有关政策、法令求助于有关部门。该报告书结论:因为荷兰社会习惯认为少数民族是社会地位低下、落后的人群,不少华人对于被承认为少数民族顾虑重重,因此建议政府先向华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待进一步研究后再就“华人是否应为少数民族”问题作出结论。该意见已被政府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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