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华节约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685页(303字)

1979年为改良菲华社会风气而推行的节约运动。1979年9月14日由*菲华商联总会理事长郑溪在各侨团座谈会上首先提出。与会的各途商会、宗联会、同乡会、文教与慈善友谊机构等56个单位的代表热烈响应,一致通过发表宣言,签署公约,组织菲华各界节约推行委员会,共同负责推动。规定节约条例如下:(1)婚喜寿庆,不发请柬,不设宴席(亲属不在此例)。如被邀请,只可参加观礼致贺。(2)侨团举行庆典时,宴会以新生活自助餐为限。(3)丧事仪式简单肃穆;大小祥不设宴席(亲属不在此限)。该运动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并未找出菲华商业社会铺张浪费和陈旧积习的症结所在,故成效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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