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董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46页(264字)

旅美侨团旧金山中华会馆职务。清末时向例由中国驻旧金山领事札派。一般由当地华侨商民担任,故称商董。1907年,总领事孙士颐札派商董38名,至1911年,商董增至71名。辛亥革命后,裁去札派。1930年改组章程始明确规定,商董名额按1926年会馆注册人数,每500人选派一名。当年商董名额为55名。其中宁阳最多,凡27名,几占半数。其他如肇庆、合和、冈州、阳和、三邑、人和各有商董名额不等。此后会馆注册情形每况愈下。1936年注册人数仅及1926年的1/9。商董名额也作相应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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