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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哈卜一神教派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11页(1112字)

阿拉伯文wahhabiyah的音译。近代伊斯兰教教派。产生于18世纪中叶阿拉伯半岛腹地纳季德地区。创始人为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勒·瓦哈卜。反对派据此称其为“瓦哈比教派”。该派自称“唯一神教派”。遵从罕百里学派的教律。坚持严格的一神论,主张铲除各种异端、正本清源的宗教改革思想。提倡恢复伊斯兰教的原始精神,反对任何脱离《古兰经》和“圣训”的宗教仪式与行为。否认人与安拉之间存有“中介”之说。反对崇拜“圣徒”、“圣墓”,以及任何“圣物”,认为这是偶像崇拜,有损于安拉的绝对权威。也反对宿命论思想,谴责占卜吉凶等迷信活动。坚持伊斯兰教初期的积极进取精神,反对“唯理派”把伊斯兰教朴素的信仰抽象化、概念化,从而导致异端和叛教。在日常生活中,禁止饮酒、吸烟、跳舞、赌博等,故有“伊斯兰教的清教徒”之称。曾受到穆罕默德的儿子阿卜杜勒·阿齐兹埃米尔的支持,该教义被确定为沙特家族遵循的伊斯兰教正统教义。结果,这个教派运动和沙特家族政权结合,在阿拉伯半岛中部和南部迅速传播和发展,势力不断扩大。于1801至1804年先后攻下卡尔巴拉、麦加和麦地那,摧毁卡尔巴拉和麦地那的圣墓,认为这是为了使这些城市摆脱含有多神教味道的东西。1818年,历经7年的征讨战争后,被埃及总督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ali.1769—1849)击败。不久又得到了恢复与发展。

(1)人与真主的关系 瓦哈比教派坚持伊斯兰的一神信仰,反对偶像崇拜,认为人与真主之间不存在任何“中介”。穆斯林的祈求、求情、或求助、求恕等,只有真主才能予以答应或赐予,而人是不可能做到的。任何人都不能被置于真主的权威之上,如《古兰经》所说:不经他的许可,谁能在他那里替人说情呢?

(2)人的职责 瓦哈比教派肯定人的世俗意识和职责,反对宿命论,认为一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个穆斯林,不管他的信仰多么虔诚和真挚,也必须按规定履行自己的宗教义务,而不能获得减免,也不能因此而高人一等。穆斯林的虔诚和真挚,应表现为,任何时候都不放弃积极入世的进取精神。

(3)人的平等与团结 瓦哈比教派提出“平等、团结、协商和均贫富”的口号。认为人类,包括穆罕默德都是真主的奴仆,都不可避免要死亡,只有真主是永恒的、至高无上的。“凡穆斯林皆是兄弟”,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人压迫人。主张社会财富是属于全体的,不应归少数人享受。并号召穆斯林要团结起来,为了伊斯兰事业而共同奋斗,有事情要共同协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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