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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341页(8896字)

【生卒】:约前372—前289

【介绍】:

战国时期着名的思想家。名轲,字子舆。鲁国邹邑(今山东邹县)人,相传为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夙丧其父,幼被慈母三迁之教”,受业于孔子之孙子思之门人,史称思孟学派。以孔子继承者自命,“乃所愿,则学孔子也”。毕生从事教育,以“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自许。曾周游齐、梁、宋、滕、魏等国,出游时,“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显赫一时。在齐、鲁曾聘为卿,但属于议而不作,为时不长。“退而与其弟子”,序《》、《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7篇。孟子具有丰富的人学思想。孟子的学说基本上是对孔子思想的继承和发挥。但在许多问题上,又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人性论上,孟子主张“性善论”。他认为人性生来都是善的,具有仁、义、礼、智等天赋的道德意识。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认为这“四端”就象人生来都有四肢一样,人人都是相同的。但有人不能成为善人,不能遵循统治阶级的道德规定,并不是由于人性本质有什么区别,而是由于不去培养,扩充这些“善端”。他的“性善论”是一种先天道德观念论,是一种抽象的人性论。在伦理上,他教育人们通过“寡欲”、“存心”、“养气”即求之不得,反求诸己的自我修养方法,以扩展本来就善的人性,达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圣贤境界,养成天地之间一股“浩然之气”。孟子系统地论述了“民本”思想。他总结了历史上朝代更替的经验教训,认为民心的向背是政治上成功与否的关键,从而得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结论。那么,如何才能赢得民心,孟子提出“王道”与“霸道”之辨,主张行“王道”,以德服人;去“霸道”,否定“以力服人”。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关于人的学说,基本建立起儒家人学思想的框架。

(1)莫之为而为者天也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天命”思想,认为“天命”是决定一切的。他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也就是说,凡事不是人力所能办到而自然办到了的,就是天意;不是人力所能招致而自然来到了的,就是命运。“天命”是人力所做不到、达不到而最后又使其成功的力量,是人之外的决定力量。这是孟子对“天命”所作的解释。他的这种天命思想不同于孔子的人格化的“天”。他赋予“天命”思想以道德属性。在他看来,国君传位给下一代君主,不是出于私人的意志,而是“天与之”。“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传贤,夏禹传子,也是“天命”决定的。因为“天”不能言,所以是“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新的国君即位,百姓服从,政令推行,就证明“天”同意新国君的统治地位。“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意谓每经过五百年必定有圣君兴起,这中间必然有命世之才出现。“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他认为士大夫的穷通知遇,也是“天命”决定的。这种宿命论思想,成为千百年来束缚人们思想的精神枷锁。它起着阻碍社会进步,维护封建统治者利益的反动作用。

(2)诚者天之道 诚,意为真实无欺或真实无妄。本意为真实,特指诚实可信的道德品质;与虚伪狡诈对举。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儒家认“诚”作为最高的道德境界和修身养性的根本道德原则。孟子认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意思是说,诚心善性是天所赋予人的优良本质;考虑保持和发扬这种诚心善性是人为的努力。诚为天之根本,天道本存于人心性之中,努力反省求诚,便可知天道,“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朱熹集注:“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事之当然也”。诚是天的规律,追求诚是做人的准则,诚为沟通天人的桥梁和天人合一的基础。即天有道德属性,人有天的因素。天道唯诚,然后有物;倘虚妄无实,则一无所有。诚在孟子那里是“至善”的道德本体,认为努力“思诚”便可体认人性中的仁、义、礼、智,便可尽心知性知天成为圣人。孟子有时实际上把“诚”和“仁、义、礼、智”等同起来,使它具有容易捉摸的德目;有时又把“诚”和“义理”等同,使它带有条理的色彩。但总的说,孟子对作为“天之道”的“诚”发挥并不多,只是把它作为建立其唯心主义体系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3)性善论 孟子首倡性善论,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认为人性之所以不同于禽兽的地方,就在于人有自觉的道德观念,“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意思是说人人都有善的萌芽,君子能保持、发展它,庶民不能保持,而丧失了它。所认孟子认为人性本来是善的,倘若为人不善,那决不是因为人性不善,而是由于舍弃了善的本性。孟子所谓人性善是说人性中先天具有“善端”,即仁、义、礼、智。孟子有时称“四端”:“恻隐之心”又称“不忍人之心”,“羞恶之心”,“辟让之心”又称“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这四种品行是人先天具有的,“非由外铄我也”。他举例说:人突然看到一个小孩爬到井边有掉下去的危险,立刻会产生一种惊恐、同情的心理,这就是“恻隐之心”。产生这样的思想感情,并不是为了讨好这个小孩的父母,也不是为了博取什么好名声,而纯粹是自然而然的,这就是先天道德观念的表现。孟子讲性善,说的只是“善端”,而重要的还在扩充发展。他说:“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要做个完善的人,仅有这些善端是不够的,必须加以扩充;能够扩充四端,就能为君主、圣人。不加扩充就会使“善端”失掉,得到相反的结果。孟子认为一个人能否扩充“善端”,主要取决于自己的主观方面,怎样扩充“善端”呢?他一方面要求统治者施行仁政,给人民提供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以便进一步诱导他们向善;另一方面,又提出了一套“养心莫善于寡欲”,以及尽心——知性——知天的修养方法,要求人们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孟子的性善说是一种道德先验论和抽象的人性伦。

(4)四端说 四端即四善端,端即开始、萌芽。四端即仁、义、礼、智四种善的道德品质的萌芽。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辟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这四个“心”就是四端。他认为四端和四肢一样,是人们生来就固有的,而且是人的本质属性。有没有四端,是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他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四端经过人的反省内求,不断地保持和扩充,就能发展成为仁、义、礼、智四种最基本的道德品质——四德。孟子说:“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能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在孟子看来,“善性”在有些人身上得不到发展是由于环境的影响。君子的生活环境要求扩充它;庶民生活地位反而使之蒙蔽。他说:“体有贵贱,有大小。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孟子强调观念是人心固有的,以四端说明四德的来源,具有主观唯心主义性质。

(5)尽心知性 《孟子·尽心上》,“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这句话表达了他的“天人合一”思想,也表达了他的认识论。心,人的本心,即人生而有之的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性,天赋的善性。尽,充分发挥扩充。所谓“尽心”就是尽心官能思的特点,去发现,扩充内心固有的“善端”。他所说的“知性”,就是要理解人的本质特征,这是靠内省去完成的自我认识,即通过扩充心中的“善端”,使人的本性得以显现出来。对恻隐之心的自觉,见性之“仁”,对羞恶之心的自觉,见性之“义”。所以尽心就能知性。知性的目的在于“知天”,即懂得天命。孟子讲“知天”,是为了要人把言行纳入统治者所要求的轨道,避免犯上作乱行为的发生。天不仅能决定人的命运,还有“仁、义、礼、智”等道德属性。人们通过对内心“善端”的自觉和扩大,就能完整地把握、认识人的本性,从而也就通过“知性”而懂得“天命”了。心、性、天,这三者是统一的。天是人的心、性的最高依据,为了认识天,应从尽心做起。尽心——知性——知天,这三个程序贯穿着孟子的天人合一思想,集中表述了他的道德修养方法和认识论路线。这一思想为宋儒所继承和发展,心、性、天成为理学思想的重要范畴。

(6)仁者爱人 《孟子·离娄下》:“仁者爱人。”谓仁是仁者对他人发自内心的尊重和关切的感情。孟子还说到“仁民”、“不忍人之心”意即施仁德于百姓、不忍看到别人蒙灾难受痛苦之心。“人”泛指一般人,包括民在内。《孟子·梁惠王上》:“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礼记·檀弓》引孔子语:“为俑者不仁”。认为以人的偶象殉葬是对人的不尊重。孟子以“穷民”为施仁政的对象。《孟子·梁惠王下》:“此四者(鳏寡孤独),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诸四者”。孟子发挥孔子的“爱人”思想,以爱释仁,不忍人之心即爱人之心。但是,他主张“不偏爱人”,仁者爱人还包含“爱有差等”,爱人应有区别。孟子“仁者爱人”的思想概括为“仁民”说。

(7)墨氏兼爱是无父 《孟子·滕文公下》说:“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意思是说:墨派主张不分亲疏,一视同仁,这是目无父母。目无父母和君主,这是禽兽的行为。儒家“爱人”说主张“爱有差等”;墨家“兼爱”说认为“爱无差等”。孔孟主张爱有差等,即以自己为起点,推己及人,由近及远,逐渐扩大。爱之先后,程度也随远近而有差别。如爱自己的父母与爱他人的父母,就有先后、亲疏、厚薄之分。这对儒家来说,是天经地义的,是完全符合“礼”的。而墨家却指责这种主张是“亲亲有术(读杀,意谓差异),尊贤有等”。墨子的“兼爱”是不分远近、亲疏的。孟子不赞同“爱无差等”说,斥之为“二本”,即等于承认有两个父母,实际上等于说没有父母。该命题表现出当时儒、墨两派围绕着“爱”而展开的争论之激烈。

(8)君子行法以俟命 语出《孟子·尽心下》:“孟子曰:‘尧舜,性者也;汤武,反之也。动容周旋中礼者,盛德之至也。哭死而哀,非为生直也。经德不回,非为干禄也,言语必信,非以正行也。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意即君子(行事所以依礼、讲德、重信),不过是遵从法度行事以等待命运的安排。此语是孟子论述君子品德的重要命题。孟子重“仁义”,崇“仁政”,认为志士仁人应以行“仁义”为重,但又得知行“仁义”不易,得意时固然能做到言行都合乎仁义,失意时就难免对“仁义”有所违离,所以他一方面强调推行“仁义”的重要,另一方面又提出了关于行“仁义”的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孟子·滕文公下》记载,他的弟子以“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劝他不妨委曲自己以迎合诸侯,以便实现自己的抱负。孟子回答说:“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住也。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陈代的劝言引出了一个问题,就是人在失意时如何对待“仁义”。对此,孟子的答复是:“仁义”不能丧,委曲求全不可取。在他看来,就君子而言,“仁义”乃是第一位重要的品质,因此无论得意、失意都丧失不得,不只如此,必要时还得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全它。基于这一观点,孟子进一步阐述了他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他说:“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已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穷不失其义”、“达不离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也就是“行法也俟命”。孟子将这种退、穷达皆不离“仁义”,“君子行法以俟命”的主张概括为一种理想人格要求,即:“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得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君子行法以俟命”的思想既突出了“仁义”修养的关键,同时也强调了“行仁义于天下”的重要,统一“独善其身”与“兼济天下”为一体,充分表现了儒家以天下为己任,追求“内圣外王”人格的入世特征。

(9)论忧乐 《孟子》一书多处论及忧乐,这些论述构成了孟子的忧乐观。孟子的忧乐观从属于他的“仁政”学说,其核心是主张君主“与民同忧乐”。《孟子·梁惠王下》:“齐宣王见孟子于雪宫。王曰:‘贤者亦有此乐乎?’孟子对曰‘有。人不得,则非其上矣。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为民上而不与民同乐者,亦非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忧民之忧,乐民之乐,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这就是孟子“与民同忧乐”的忧乐观。孟子提出这种与民同忧乐的观点,目的在于要争取民心。孟子总结了人心向背与“人和”在政治斗争中的作用,指出一个国君若能做到“与民同忧乐”,那么他就必定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从而巩固自己的江山、地位,获得自己的“乐”,否则,身为国君,不能“与民同忧乐”,却置人民的忧乐于不顾,只贪求一己之乐,那么他就必然会失去人民的拥护,丢掉江山,因而最终失去自己的“乐”。孟子将他这种观点概括为一个命题,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一命题表明他不但清醒地意识到了人民的巨大力量,认识到了民为社稷之本的道理,而且还注意到了忧患,安乐之间互相作用、互相转化的关系。孟子的概括具有一般意义。孟子这种主张国君“与民同忧乐”的观点是以维护君民关系的稳定,从而维护、并巩固国君对人民的统治为目的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它强调统治者与民同忧乐,主张国君忧民之忧、乐民之乐,行“仁政”弃“暴政”,客观上具有限制国君恣意妄为,爱护人民、保护人民利益的作用,有一定的进步意义。这种“与民同忧乐”的观点,后来发展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乐观,成为中国人学史上的优良传统。

(10)苟为后义先利,不夺不厌 语出《孟子·栗惠王上》:“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厌。”意即如果重利而轻义,那么就非闹到篡夺君位的地步不能满足。此语是孟子义利观的重要观点之一,反映了孟子重义轻利的倾向。孟子的义利观源于孔子,但又“发展”了孔子的思想。孔子讲义重于利,但并不轻利,而讲究“因民之利而利之”;他只是在义利对立,二者不能统一的情况下才取义舍利。然而,孟子却将孔子这种义利有条件对立的观点引向绝对,结果是使义利成了几乎完全对立,不能共存、共容的东西。孟子之所以这样强调“义”的重要,与他所处的时代有关。孟子生活在战国时期,诸侯争雄,战祸不断;孟子称这种以争夺利益为目的的上下争斗不已的现象为“上下交征利”。孟子作为新兴地主阶级思想家,志在统一中国,为了消除争夺,竭力提倡“仁义”,反对“争利”。他们想通过封建道德说教,使大家都遵守“义”,放弃“利”,从而达到社会的安定。孟子认为坚持道义原则比保存生命更为重要,人生在世,无论何时何地,都必保持“仁义”道德的一致性,不折不扣地坚持道义原则,绝不能贪小利忘大义,必要时为了仁义就应当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他这种观点片面强调“义”、“利”对立,而至于将二者视为绝对不相容的倾向,却对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非常消极的作用。

(11)以德行义者王 语出《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曰:“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下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五百里。”意即凭自己的道德推行仁政的人,可以实行王道,使天下归于自己;故实行王道,不在于国土有多大。而那些凭自己的实力,假托仁义之名而讨伐别人的人,虽然可以有广大的国土,但推行的却是霸道政治。在孟子看来,霸道远不及王道。孟子“王霸”观的基本主张是“尊王抑霸”。“王”即“王道”;“霸”,即“霸道。”“王道”的实质是行“仁政”,重德治;“霸道”的做法是恃武力,重征伐。孟子认为“春秋无义战”,所以他竭力反对实行恃武称强的霸道;他认为推行霸道的结果必然是给人民带来灾难。《孟子·离娄上》:“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孟子认为与行“霸道”相反,实行“王道”,兴“仁义”之师,吊民伐罪,不伤害百姓,则人民盼望义师之来犹如久旱之盼甘霖。孟子指出:“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瞻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据他看来,人民之所以拥护仁政,欢迎仁义之师,只是因为它符合人心,不损害人民的利益。孟子这种王霸观的本质精神与他的“仁政”学说的基本精神相一致,其目的在于为确立并巩固封建统治者的地位服务,但因为它主张予民以仁,反对对人民滥施武力,客观上有助于减少人民的痛苦,所以在历史上也起过一定的进步作用。

(12)民贵君轻 语出《孟子·尽心下》:“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手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意即“百姓最重要,君主为轻。”民贵君轻的思想是孟子“重民”思想的核心。孟子讲“民贵君轻”,意在强调民对于政治的重要性,而非指“民”比“君”更为尊贵。孟子认为,一个国君,若要维护自己对人民的统治,就必须重视人民的问题;因为民为天下之本,得民则得天下,失民则失天下。《孟子·离娄上》:“暴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这是他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结论。孟子论述了如何才能得民心的问题。他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这就是说,得民心是得天下的关键,而欲得民心就必须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要求,而不能做违背其意愿的事情。据此,孟子进而提出了关于君臣关系相对性的观点。他认为君臣关系是一种互相依赖的关系,只有君主敬重、爱护臣下,臣下才能忠于君主。否则若君主不把臣下当人看待,臣下也就必然敌视君主。孟子“民贵君轻”思想的立足点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属于封建地主阶级意识形态的范畴,但由于这一思想注意到了人民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决定作用,肯定并强调了民心向背在政治生活中的根本意义,要求统治者关注人民的利益、好恶,客观上有利于限制统治者的行为,从而保护人民,推动社会发展。

(13)论浩然之气 “浩然之气”是孟子哲学的重要用语。语出《孟子·公孙丑上》:“我知音,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所谓“浩然之气”指的是人们在道德意识支配下所产生的一种无所畏惧的心理状态。孟子以为浩然之气“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子心,则馁矣。”也就是说这种气是和人的道德意识结合在一起的,如果人缺乏道德意识,或者做了于心有愧的事情,使道德意识受到损害,那么它就会立刻气馁。正因为如此,孟子主张“养吾浩然之气。”孟子认为,这种浩然之气来自人长期道德实践的积累,不能凭偶尔几次合乎道德的行为勉强袭取,但如人能“以直养”即自觉地坚持仁义,长期做合乎义理的事情,那么这种气就会与道、义紧密结合,变得宏大而刚强,并且四处扩散,上下流行,充塞于天地之间。孟子这种“养浩然之气”的思想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本质上是唯心主义的,但由于它高度重视和强调主体道德修养,有助于培养仁人志士不畏艰险、不屈不挠、服膺正义,刚直不阿的品质,所以具有重要的意义。

(14)舍生取义 语出《孟子·告子上》:“生我所欲也,义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舍生取义”是孟子道德哲学的重要命题。孔子曾提出“杀身成仁”的思想,主张以“仁”为最高道德标准,以“仁”为己任。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这一思想,提出了自己的命题,这就是“舍生取义”。他说:“生亦我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有所不辟也”。在孟子看来,人生在世,“义”是第一重要的,“义”重于生命,不“义”是第一可恶的,不“义”恶于死亡;所以,人不应该贪生怕死,而应该追求最高道德理想(即“义”)的实现。孟子这种理解比孔子“杀身成仁”说更为明确具体。孟子的“舍生取义”说还赋予了孔子“杀身成仁”说以新的内容。《孟子·尽心上》:“故士容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已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得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舍生取义”思想是他道德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提出这一思想的目的在于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而且他所理解的“义”实质上就是“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他这一思想强调人生以“义”为重,反对人们贪生怕死,趋利忘义,提倡人们追求一种崇高的气节和人格,对于激励历史上无数仁人志士为正义事业献身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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