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378页(4584字)
【生卒】:约85—162
【介绍】:
东汉后期思想家。字节信,安定临泾(今甘肃省镇原县)人。少好学,有志操。当地风俗极差,王符没有依恃,故常为乡人所轻。和帝、安帝之后,专于从仕。虽有人荐引,但其耿介不同于俗,遂不得升迁。王氏怀才不得志,意气蕴闷,乃隐居着书曰《潜夫论》。“潜夫”者,不欲扬名也。其它生平事迹不可详考。晚年居家,受辽将皇甫规之厚重,然其终不仕,卒于家。王氏《潜夫论》的主旨在于“讥当时失得”,“指讦时短,讨谲物情,虽以观当时风政”,故其政治思想占主要地位。王氏是位严肃的社会批评家,他严厉抨击“衰时之务”,希望有明君贤臣改变衰落之政;他也强调任用贤才,同情下层人民的遭遇,反映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下层知识分子的政治要求。在哲学上,他有明显的道气二元论倾向,但又总是用气来解释事物。因此,表现在人学思想上,他既强调命,又很肯定人之努力的决定性作用。王符的天人之论乃是传统思想的综合。承认人法天,并强调天道、地道、人道的一致性,还宣扬天人感应的思想。对人本身,他认为“天之所贵者人也”,而人之所以为人,并非因其有八尺之躯,而是以其有精神之故。人有性有情,人性有善有恶。对于人的道德行为,他主张好义,反对好利,强调人格的尊严。总的来说,王符的人学思想,并未完全继续桓谭和王充的思想,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回复了董仲舒等思想家的路线。王符所着《潜夫论》共十卷三十六篇。近刊有汪继培笺、彭铎校正的《潜夫论笺》本等。
(1)和气生人以统理之 王符从元气自然论出发,探讨了天地人三者的关系。首先,他描述了宇宙形成的过程,认为“太素之时,元气窈冥,未有形兆,万精合并,混而为一”。这是说在宇宙没有形成之前,宇宙统一于混沌的元气。然后元气“翻然自化,清浊分别”,于是产生了阴阳,“阴阳有体,实生两仪”,产生天地。“天地壹郁,万物化淳,和气生人,以统理之”,即天地形成后,产生万物,也产生了人。人乃是阴阳二气的和合,即“天本诸阳,地本诸阴,人本中和”。天、地、人皆由气构成,但三者的性质不同。他说:“三才异务,相待而成。各循其道,和气乃臻,机衡乃平。天道曰施,地道曰化,人道曰为。为者,盖所谓感通阴阳而致珍异也。人行之动天地,譬犹车上御驰马,蓬中擢舟船矣。虽为所覆载,然亦在我,何所之可。”这是说,天、地、人三才,虽然都是由元气分化而来,但它们在宇宙问却各有自己的本分和作用,各自遵循自己的道路和运行规则,同时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协调一致。这里,王符突出强调了“人道”的特点,提出“人道曰为”的命题。在王符看来,人道的作为主要表现在“通阴阳而致珍异”,即了解阴阳变化之道,利用“天施”、“地化”的规律为人类创造新财富。这里,虽然还有天人感应的影子,但由于他以元气解释天地阴阳和人的构成,并且在天地人的各自特点中,概括出“人道”的特点,在于有为,这就与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产生了根本的区别。即不把“天”看作是有目的有意志的人格神,人在自然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虽为所覆载,然亦在我,何所之可”。“之”字疑为“不”字之误。即是说,人类虽然被天地所覆载,但人类由于有为,所以不是被动地生存于天地之间,而是具有主观能动性,人类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则没有做不到的事。
(2)大恶之资终不可化 王符对人性的看法并不明晰。他通常将性情并举,认为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前者是本心,后者是末行。治世者先本而后末,顺心而正情,则邪恶无所生。因此,外界的环境是重要的。王符反对所谓民性浮侈的说法,认为浮侈并非民本有之性,而是乱政薄化的结果。民之心性,犹如种地的田园,可成实,可枯槁,关键在种者。民心正则生和气,和气注于胎儿,生人乃有仁义之心,无论何时何地,终无违礼之行。这说明人心可善可恶。一旦成善,则永不为恶。性恶之人,居家不孝悌,出入不恭敬,这种人是民之贼,下愚极恶之人,无论如何处罚之,终无悔改之心。所以,王氏断言:“大恶之资,终不可化。”可见,他的人性论,徘徊在“性犹水也”和“善恶混”之间,是相当含混的。
(3)骨法为禄相表 王符亦相信“骨法”之说,以为“夫骨法为禄相表,气色为吉凶侯”。根据骨法气色可以判断人们的禄相吉凶,这是天授性命的结果。他认为一人之身具备了五行八卦之气,身体形貌,骨法角肉,各个部分都表示了性命之期,贵贱之表。所以,人之相法,或在面部,或在手足,或在行步,或者声响。王氏承认,照常情,人之贵贱贫富,应在人事而不在天地之神,但有人却在贫贱之中突然无故飞黄腾达,穷极爵位,这肯定与其必然之性命有关,这种性命,当显之于骨法。但是,王氏又认为,骨法犹如木之质地,倘若工匠不材,雕琢不佳,亦不能成器。所以,“凡相者,能期其所极,不能使之必至”,骨相只是预示了一种可以通过努力而实现的可能性,是种“性命之质”。但这还不够,要成器尚须“德行之招”,二者配合才是不易之理。王符最后的总结是,对于骨法气色,智者见祥,修善以迎之;倘有忧患之色,则循行而改错。愚者与此相反,不自我审思,无自我约束,这样,虽然有祥色瑞相,亦会转福为灾。在此,王符虽然强调了人事的作用,还是未能跳出王充思想的窠臼。
(4)论荣辱 王符的荣辱观基本上是传统儒家的观点。他认为,君子感到耻辱的是行善不多,申道不明,节志不立,德义不彰,荣与辱的分水岭是能否坚持道义。王氏断言,所谓贤人君子者,不一定享有高位厚禄,富贵荣华;荣华富贵固然是君子该有的,但却不是其所以成为君子的必要条件。所谓的小人,未必一定要受贫贱冰馁之苦;贫贱固然是小人所应有的,但却不是其所以成为小人的必要条件。士君子一旦选定了自己的奋斗方向,那么,处在奴隶的境地亦不足以为耻,四海归我而不足以为荣。宠贵的地位不足以使我感到尊荣,卑贱的处境亦不会使我感到自卑。况且,“君子未必富贵,小人未必贫贱”,生存在一个特权阶层垄断政治的时代,这种不一致乃是常见之情。
(5)论贫富 王符注意到了贫与富对人的各方面的影响。小人君子均有求富之心,但王氏认为,君子之求丰厚,并非为了嘉肴美服,而是要赞助实现其道德理想。他认为“富贵未必可重,贫贱未必可轻”,所谓贫生于富,弱生于强,如果对贫与富怀有不正确的认识,持有不应有的态度,贫富之间是可以转化的。但是,从现实主义的立场出发,王符并没有因为道德的重要性而片面地排斥富贵。他以为在一般的人际交往中,与富贵者易于交往,因为上有称举之用,下有贷财之益。而与贫贱者则难以相处,因为贫贱者大有赈贷之费,小有假借之损。在富贵之间,因为有交相利的缘故,所以,其势日亲;贫贱之间却有交相害的弊处,所以其势日疏。王符对贫富的如此看法,反映了受排挤的中下层知识分子的生活艰辛。
(6)祸福无门,惟人所召 在人如何面对自己的吉凶祸福的问题上,王符总的原则是“祸福无门,惟人所召”,认为人的行为是吉凶福祸之由来的关键。但由于相信天人感应之说,所以也强调天命对吉凶的作用。人之吉凶,以是否具有德行为主,以天命为裁决。德行在己,故人可为,命者在天则不可知。人们虽不知天命如何具体地左右吉凶,但却明白有一条原则,即“妖不胜德,邪不伐正”,只要遵循善德,天命只会辅助得福。祸福与德行与否相呼应,故王符认为,人倘见瑞兆而修德则福必成,见瑞而纵姿则福转为祸;同时,见妖而骄侮则祸必成,见妖而威惧则祸转为福。比如,如有梦异感心,则无问善恶,不懈修德,就会逢其吉祥,天禄永终。天会对人的吉凶昭示迹兆,但吉凶的真正形成,乃在于人的德行之修。因为人的德行乃是吉凶之关键,所以王符认为,巫觋祝请之法,对吉凶只是一种辅助,但没有德行则一切无从谈起。巫史祝祈者只是交鬼神而救细微,而对于大命则无可奈何。只有讲义行德,鬼神才会享之。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也有无德之人享富贵的现象,是故有凶民挺而走险,窃官位,盗府库。但王符认为,这种情形终会被发觉,发觉之后定会受到诛杀。王符的吉凶观是积极的,但他亦利用了天人感应和天命鬼神之说,这使他的思想带上了一定的神秘性。
(7)五本五末的道德观 王符目睹东汉末年的道德沦丧和政治腐败,痛心疾首,故提出“五本”“五末”的道德观,力图纠正时蔽。他说:“教训者,以道义为本,以巧辩为末;辞语者,以信顺为本,以诡丽为末;列士者,以孝悌为本,以交友为末;孝悌者,以致养为本,以华观为末;人臣者,以忠正为本,以媚爱为末。五者守本离末则仁义兴,离本守末则道德崩。”王符所谓的“五本”,基本上是儒家的传统道德观念,没有为东汉人学提供新的东西。但他所谓的“五末”,则是针对汉末统治集团中道德败坏的社会现实而发的,具有社会批判的重要意义,而王符“讥当时失得”的思想特色也正是这种社会现实批判中表现得最为充分。他揭露那些“巧辩”、“诡丽”、“媚爱”等“夸末之徒”,“多务交游,以结党助,偷世窃名,以取济渡”;“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终没之后,乃崇饬丧纪以言孝,盛飨宾旅以求名”;居官者则“多奸謏以取媚,挠法以便佞”等等。统治集团的道德败坏,造成整个社会的世风瓦解,一切社会关系都变成利害关系,甚至是非颠倒,黑白混淆,“凡今之人,言方行圆,口正心邪,行与言谬,心与口违”,都成了伪君子,两面派。王符对汉末社会政治与社会道德的批判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对魏晋时期儒道互补的人学思想的产生有重要影响。
(8)为民爱日的富足说 王符继承并发挥了儒家的民本思想,主张以“顺民”、“富民”为道德的基础。他说:“帝以天为制,天以民为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在他看来,国家的安危,道德的好坏,要看人民的富足程度,而人民的富足程度,又取决于人民在物质生产中所投入的劳动量。他说:“国之所以为国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为民者,以有谷也。谷之所以丰殖者,以有人功也。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这里所谓“人功”,指人的作为。即国之所以为国,民之所以为民,主要标志在于是否能够充分发挥人民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创造更多的物质利益。在王符看来,物质利益的创造和人功的发挥,关键又在“日力”。所谓“日力”,是指劳动生产者每日劳动量的投入,也泛指劳动力的充分发挥。王符认为,统治者只有爱惜劳动力,不使它受到力役杂差和繁重税赋的影响,生产才能得到发展,人民才能富裕,国家才能富强。由此他提出:“治国之日舒以长,故其民闲暇而力有余。乱国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务而力不足。”这里,王符揭示了“治国之日”与“乱国之日”对劳动生产力的不同影响。他所谓的“乱国之日”,应包括战争、祸乱、各种人为的干扰等,王符认为,“乱国之日”是对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因此“圣人深知力者,乃民之本也而国之基,故务省役而为民爱日”。这里所谓“力”,已接近“生产力”的概念。把“力”作为民之本、国之基,具有相当深刻的理论意义。它涉及到中国古代经济学的一些基本概念,从而构成王符人学思想的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