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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509页(9010字)

【生卒】:1866—1925

【介绍】:

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思想家。幼名帝象;稍长名文,字德明,号日新。后改号逸仙;在日本时化名中山樵,因各孙中山。广东香山县(今中山)翠埻村人。出身于农民家庭。少时随哥哥孙眉到檀香山,开始接受西方资产阶级教育。1883年至1885年间,先后就读于香港拔翠书室、皇仁书院。中法战争的失败,使他立志“倾覆清廷,创造民国”。1886年入广州博济医院附设南华医学院学习,次年转入香港雅丽医院附设西医书院。1892年夏毕业,开始在澳门行医。这期间,日益深重的民族危机,使他感到:“医术救人,所济有限”,“医国”比“医人”更重要。遂开始结识不满清朝统治的爱国青年,从事挽救民族危亡的政治活动。1893年冬,邀集同伴秘密酝酿成立革命团体。次年,在檀香山创建兴中会,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的纲领。1905年8月,在日本东京成立中国资产阶级第一个革命政党同盟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并在《〈民报〉发刊词》中明确主张“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奠定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理论基础。为了实行革命的三民主义,他多次策划和领导革命武装起义,经历了一系列的失败,最终通过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统治。他被选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宣誓就职,开创“中华民国”的历史。二月辞职,8月将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被推举为理事长,并领导“二次革命”和护法运动。1917年至1919年,写成《心理建设》,总结了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经验和教训,提出革命继续向前发展的道路和战略。十月革命以后,他接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采取“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改组国民党,并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以及《三民主义》着作中,重新解释三民主义,从而将旧三民主义发展成新三民主义,奠定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推动了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蓬勃发展。孙中山在自然观上具有二元论的倾向,在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这种哲学观点直接影响了他的人学思想。如他提出“生元说”,认为“生元”是产生生命的基础,同时,又赋予“生元”以精神的因素;由于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需要,他提出了系统的民生、民权、民族理论,同时,又把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等学说揉进三民主义的纲领之内;他还提出了“替众人服务”的价值观以及“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这种思想上的矛盾与中国资产阶级自身的软弱、妥协是相一致的。孙中山的人学思想是中国资产阶级第一个较完整的人学思想体系。主要着作有《孙文学说》、《三民主义》等。

(1)人类以互助为原则 孙中山作为达尔文进化论的信奉者,把宇宙的进化过程具体分为“物质进化”、“物种进化”和“人类进化”三个时期,并特别叙述了人类进化的状况和原则。他说:“人类初出之时,亦与禽兽无异;再经几许万年之进化,而始长成人性。而人类之进化,于是乎起源。此期之进化原则,则与物种之进化原则不同: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社会国家者,互助之体也;道德仁义者,互助之用也”。互助不仅是人类进化区别于物种进化的原则,而且是人类继续进化的动力。他说:“人类进化之动力,在于互助,不在于竞争,如其他之动物者焉。”他进一步把能否遵循互助原则作为人类兴衰存亡的根本原因,认为“人类顺此原则则昌,不顺此原则则亡”。然而,现实社会中到处都存在着尔虞我诈、相互争夺、彼此残杀的现象。他解释道:“然而人类今日犹未能尽守此原则者,则以人类本从物种而来,其入于第三期之进化为时尚浅,而一切物种遗传之性尚未能悉行化除也”。他相信,“人类自入文明之后,则天性所趋,已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致,问于互助之原则,以求达人类进化之目的矣”。遵循互助的原则向前发展是人类进化的必然趋势。

(2)“生元”说的生命观 孙中山用“生元”即细胞作为生命构成的基础,用以说明生命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他认为,世界进化的第二期是物种的进化,即生命的进化。“由生元之始生而至于成人,则为第二期之进化。物种由微而显,由简而繁,本物竞天择之原则,经几许优胜劣汰,生存淘汰,新陈代谢,千百万年而人类乃成”。所谓“生元”是“生物之元子”,即细胞。他说:“据最近科学家所考得者,则造成人类及动植物者,乃生物之元子为之也。生物之元子,学者多译为细胞,而作者今特创名之曰生元,盖取生物元始之意也”。他接受了当时关于细胞学说上流行的形而上学观点,把有机体看作是细胞的机械组合和堆积。认为人体为“生元所构造之国家”,“生元之依人身为生活,犹人类之依地球为生活;生元之结聚于人身各部,犹人之居住于各城市也”。这样,就把细胞看成一种独立自主的、同整个机体没有有机联系的东西。有机体不过是细胞的简单“结聚”,而机体的复杂活动不过是细胞特性的机械总和。细胞既然是一切生物的“元子”,便具备了生命形态的全部特性,人体的一切机能,包括知觉、意识、思维能力等等,都是细胞固有属性的表现。他说:“人身结构之精妙神奇者,生元为之也;人性之聪明知觉者,生元发之也”:“生元者,何物也?曰:其为物也,精矣、微矣、神矣、妙矣,不可思议者矣!按今日科学所能窥者,则生元之为物也,乃有知觉灵明者也,乃有动作思为者也,乃有主意计划者也”。“生元之构造人类及万物也,亦犹乎人类之构造屋宇、舟车、城市、桥梁等物也”。又说:“身内饮食机关有如此之妙用者,亦非机关自为之也,乃身内生元为之司理者也”。他又用中国传统的所谓“良知良能”来比附生元,说:“孟子所谓良知良能者非他,即生元之知,生元之能而已”。这种观点显然是非科学的。他的生命发展观上的二元论与其自然观的二元论是一致的。

(3)人分三系说 孙中山作为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家,深深感到要取得革命的成功,必须动员群众和依靠群众。然而,他把人分成三类,始终不能相信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最终陷入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他把人类进化的过程,依据知和行的先后关系,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由草昧进文明,为不知而行的时期;第二由文明再进文明,为行而后知之时期;第三自科学发明而后,为知而后行之时期;与此相适应,将人类分为“三系”:“其一先知先觉者,为创造发明;其二后知后觉者,为仿效推行;其三不知不觉者,为竭力乐成”。“先知先觉者即发明家,后知后觉者即鼓吹家,不知不觉者即实行者”。他认为,在一个社会中,“有此三系人相需为用,则大禹之九河可疏,秦皇之长城能筑也”。人类文明便会不断前进。孙中山“人分三系”的理论,实际受到中国人学史上“性三品”说的影响,从而构成其人学理论的基础,这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人学理论与中国传统人学的关系。

(4)民生为社会进化的重心 孙中山把“民生”视为人民求生存的问题。他说:“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他从人类进化的角度说明,民生问题是在近代,即资本主义大机器工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他认为,人类天然形体不完全,生来没有羽,必需衣以御寒,必需食以养生,在太古吃果实的时候,地广人稀,人人都是很容易觅食,不必做很多的工就可以生活。到了渔猎时代,人民就要打猎兽,才可以有鱼肉吃,才可以生活,就是做工才有饭吃。到了游牧时代,人类要从事畜牧才可以生活,当时人人都是逐水草而居,时常迁徙,所有的工作都很辛苦勤劳。至于农业时代,人类要树艺五谷才可以生活,彼时人类的生活更是复杂,所有的工作更是辛苦勤劳。到了工商时代,遇事都是用机器,不用人力,人类虽然有力,也没有用处,想去卖工,找不到雇主。在这个时候,便有很多人没有饭吃,乃甚至于饿死,所受的痛苦,不是一言可尽。这样,便产生了民生问题。民生问题一产生,便成为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他说:“民生是社会进化的重心,社会进化又是为历史的重心”,“归结到历史的重心是民生,不是物质”。又说:“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好像天空以内的重心一样”。他认为,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有两个办法。“第一个是‘平均地权’。”即用“单一地价税”和“土地国有”的办法,消灭封建的土地垄断,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前提。“第二个是‘节制资本’。”即将铁路、矿山以及具有独立性的大企业收归国家经营,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并对私人资本征收累进税,防止私人垄断。在他看来,“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又名共产主义,即是大同主义”。实质上,孙中山的民生观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具有本质的区别。

(5)“民权”说 孙中山认为,“民权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就是人民参加管理政事。他从人类进化的角度说明,民权是在近代发生的。人类要生存,需要解决两件最大的事,“第一件是保,第二件是养”。所谓保就是自卫,养就是觅食。人们解决这两件事所采取的不同方式,使人类历史的进化分成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人同兽争,不是用权力,而是用气力;第二个时期是人同天争,是用神权;第三个时期是人同人争,国同国争,这个民族同那个民族争,是用君权;现在是第四个时期,国内相争,人民同君主相争,在这个时代中,可以说是善人同恶人争,公理同强权争,便发生民权问题。他针对当时某些人认为中国不适宜使用民权的观点指出:“根据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来讲,如果应用民权,比较上还是适宜得多”。他又规定民权主义的基本内容为:“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共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孙中山作为资产阶级的思想家,由于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许多弊端,所以,赋予他的民权学说许多社会主义的色彩。他说:“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

(6)平等观 孙中山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观念,并将其融入到三民主义的思想体系中。他认为,法国革命的时候,他们革命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三个名词,好比中国革命,用民族、民权、民生三个主义一样。“由此可说自由、平等、博爱是根据于民权,民权又是由于这三个名词然后才发达”。孙中山赞成西方平等的学说,却不同意“平等是天赋到人类”的观点。指出:“推溯民权的来源,自人类初生几百万年以前推到近来民权萌芽时代,从没有见过天赋有平等的道理”。他列举了大量自然界的例子,说明自然界是没有平等的,“天生人类本来也是不平等的,到了人类专制发达以后,专制帝国尤其变本加厉,弄到结果比较天生的更是不平等了”。他由此提出不平等有“天生的”与“人为的”两种,进而肯定了“天生的”不平等,要用革命消灭“人为的”不平等。他说:“社会上的地位平等,是始初起点的地位平等,后来各人根据天赋的聪明才力自己去造就,因为各人的聪明才力有天赋的不同,所以造就的结果当然不同。造就既是不同,自然不能有平等”。这种不平等是合理的。又说:“由帝王造成的不平等,是人为的不平等。……因为有这种人为的不平等,在特殊阶级的人过于暴虐无道,被压迫的人民无地自容,所以发生革命的风潮来打不平”。革命不是要去消灭“天生的不平等”,而是要去打破“人为的不平等”。“如果不管各人天赋的聪明才力,……一律要平等,世界便没有进步,人类便要退化”。所以说:“我们讲民权平等,又要世界有进步,是要人民在政治上的地位平等。因为平等是人为的,不是天生的;人造的平等,只有做到政治上的地位平等。”他还预见到,随着人类的发展,文明的进步,人们在“聪明才力”上的不平等将日益缩小,趋向相对的平等。他说:“天之生人虽然有聪明才力的不平等,但人心则必欲使之平等,斯为道德上之最高目的,而人类当努力进行者。但是要达到这个最高之道德目的,到底要怎么样做法呢?……要调和三种人使之平等,则人人当以服务为目的,而不以夺取为目的。……虽天生人之聪明才力有不平等,而人之服务道德心发达,必可使之成为平等了。这就是平等之精神”。可见,这是发扬为人服务的道德心,在道义上、人格上达到的人人平等。

(7)自由观 孙中山把自由和平等看得同样重要。他认为,欧洲各国从前革命,人民为争平等和争自由,都是一样的出力,一样的牺牲,所以他们把平等和自由都是看得一样的重大。更有许多人以为要能够自由,必要得到平等,如果得不到平等,便无从实现自由。在他看来,“自由和民权是同时发达的”。民权来源于争自由。“最初欧美人民牺牲性命,本来是为争自由,争自由的结果,才得到民权。”那么,什么是自由?孙中山说:“自由的解释,简单言之,在一个团体内,能够活动,来往自如,便是自由”。它的意思与中国词“放荡不羁”意思相类似。出于这种理解,他认为欧洲没有自由,而中国是自由太多才导致许多混乱。他说:“欧洲以前因为太没有自由,所以革命,要去争自由。我们是因为自由太多,没有团体,没有抵抗力,成一片散沙。因为是一片散沙,所以受外国帝国主义的侵略,受列强经济商战的压迫,我们现在便不能抵抗。要将来能够抵抗外国的压迫就要打破各人的自由,结成很坚固的团体”。他进而谈到,把自由应用于个人与国家,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他认为,自由“如果用到个人,就成一片散沙,万不可再用到个人上去,要用到国家上去,个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到了国家能够行动自由,中国便是强盛的国家。要这样做去,便要大家牺牲自由”。又说:“要把我们国家的自由恢复起来,就要集合自由成一个很坚固的团体。要用革命的方法,把国家成一个大坚固团体,非有革命主义不成功”。“民族主义是提倡国家自由的”。这种自由观是孙中山既要挽救民族危机,振兴中华,又摆脱不了资产阶级局限性的产物。

(8)人性进化与改造论 孙中山认为,人来源于动物,便不可避免地带有兽性,那么,人性便有善有恶,需要不断改造。他在《国民应以人格救国》一文中说:“……人的本源便是动物所赋的天性,便有多少动物性质。换一句话说,就是人本来是兽,所以带有多少兽性,人性很少。我们要人类进步,是在造就高尚人格。要人类有高尚人格,就在减少兽性,增多人性。没有兽性,自然不至于作恶;完全是人性,自然道德高尚。道德既高尚,所做的事情,当然是向轨道而行,日日求进步,所谓人为万物之灵。……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成,既成人形,当从人形更进化而入于神圣。是故欲造成人格,必当消灭兽性,发生神性,那么才算是人类进步到了极点”。孙中山用“兽性”和“人性”之不同,区别动物和人,认为人类道德的进化是在减少“兽性”,增加“人性”。这就肯定人性是进化发展的。他认为人性是由“兽性”演化来的,所以人类形成的初期,既有“人性”,也有“兽性”,就是说,人性有善有恶,而恶性是“动物性根之遗传于人类”的,所以人性必须改造。所谓改造人性,就是“消灭兽性,发生神性”,这不只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而且是一个“由天演而至人为”的过程。孙中山特别强调在改造人性过程中,“人为”的作用。如他多次提到加强对革命党人和革命军队的教育和训练,提高其应战能力。他还说,乡村的穷孩子,“如果能够读书,或者也可成圣贤,也可以造就成很好的人才”。人“能够变好的缘故,多半是由于学习”。孙中山又进一步从反面说,有的人变坏,成为不道德的人,往往是因为没有得到很好的改造。他说:人“每每因后天的训练没有娴熟,容易丧失先天的特性。因为这个缘故,人类中常发生许多乱臣贼子,自相残杀”。所以,孙中山十分重视人心的改造,把它当作革命能否成功的大问题。这里面含有许多合理的因素,但总体上是一种唯心主义观点。

(9)“忠孝仁爱”的道德观 孙中山认为,一个国家能够生存、发展、强盛,除了要有强大的武力,先进的科学技术,还需要有“好的道德”。所谓“好的道德”就是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近代中国之所以日益衰落,重要的原因就是丢掉了中国固有的道德。何谓中国固有的道德?他说:“讲到中国固有的道德,中国人至今不能忘记的,首是忠孝,次是仁爱,其次是信义,其次是和平”。所谓“忠”,“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自然是高尚得多”。过去讲“忠”,是“忠君”,忠于一人;现在讲“忠”,是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所以“君主可以不要,忠字是不能不要的”。“忠字的好道德,还是要保存”。对于“孝”,他说:“讲到孝字,我们中国尤为特长,尤其比各国进步得多。孝经所讲究的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中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到这么完全。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他特别指出:“国民在民国之内,要能够把忠孝二字讲到极点,国家才自然可以强盛”。关于“仁爱”。孙中山认为,“仁爱”就是“博爱”。他说:“仁爱也是中国的好道德。古时最讲爱字的莫过于墨子,墨子所讲的“兼爱”,与耶稣所讲的“博爱”是一样的。古时在政治一方面所讲爱的道理,有所谓‘爱民如子’;有所谓‘仁民爱物’,无论对于什么事,都是用爱字去包括”。所以,“把仁爱恢复起来,再去发扬光大,便是中国固有的精神。关于“信义”。他认为中国人对于朋友和邻国是讲“信义”的,说话算数,不怕自己吃亏,这比“外国人好得多”。世界列强,既不守“信”,又不讲“义”,欺软怕硬,“食言而肥,何信义之有呢?”所以,“中国所讲的信义,比外国要进步得多。”关于“和平”。他特别称颂道:“中国更有一种极好的道德,是爱和平。现在世界上的国家和民族,只有中国是讲和平,外国都是讲战争,主张帝国主义去灭人的国家。”在列强争霸,战火叠起的年代,爱“和平”就显得更加可贵。总之,在孙中山看来,“中国从前的忠孝仁爱信义种种的旧道德,固然是驾乎外国人,说到和平的道德,更是驾乎外国人。这种特别的好道德,便是我们民族的精神。我们以后对于这种精神,不但是要保存,并且要发扬光大,然后我们民族的地位才可以恢复”。孙中山的道德观,是借鉴了中国固有道德的范畴,根据新的历史条件,赋予以新的思想内容,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反帝反封建的要求,是为实施三民主义政纲服务的。

(10)我死则国生的生死观 孙中山在革命过程中,特别是在辛亥革命后,大力提倡为革命奋斗、牺牲,“我死则国生”的革命的生死观。他认为:“人类要在竞争中求生存,便要奋斗。奋斗这一件事,是自有人类以来天天不息的”。中国尚处于艰难的革命时代,更要努力奋斗,奋斗是革命党人义不容辞的天职。要奋斗就必然有牺牲。革命一日不成功,牺牲便一天没有停止。革命的胜利,是革命党人流血牺牲换来的。“辛亥革命成功的道理,就是由于一般先烈自己能够牺牲”。“能够为主义去牺牲”,是每一个革命党人应该具备的高尚精神和品格。他认为,人“莫不有一死”,但是,“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死得其所则重,不得其所则轻”。对于人类来说,“有比生命还要贵重”的东西,就是“真理和名誉”。所以,每一个革命党人都要“看破生死关头”,树立“其生也为革命而生,其死也为革命而死”的精神,“我死则国生”,以个人的牺牲换取中国的富强,全国人民的幸福。要“以死为乐”,“视死如归”。孙中山的生死观体现了一个革命者大无畏的革命精神。

(11)“替众人服务”的价值观 孙中山针对辛亥革命后,一部分革命党人经不住失败的考验,革命意志涣散,消极颓废,甚至蜕化变质,叛离革命队伍的情况,一再提倡“替众人服务”。他指出:“人人应该以服务为目的,不当以夺取为目的”。“聪明才力愈大的人,当尽其能力而服千万人之务,造千万人之福。聪明才力略小的人,当尽其能力以服十百人之务,造十百人之福”。他认为,做官不是为了发财、营私、作威作福。一切官吏,“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他提出“替众人服务”是新时代崇高的新道德。他说:“古时极有聪明能干的人,多是用他的聪明才力,去欺负无聪明能力的人,所以由此便造成专制和各种不平等的阶级。现在文明进化的人类觉悟起来,发生一种新道德,这种新道德,就是有聪明能力的人,应该替众人来服务。这种替众人来服务的新道德,就是世界道德的新潮流。”

(12)“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 孙中山的社会理想是实现“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所谓“天下为公”,“就是把政权公之天下”,由全体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他认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思想,是由孔子提出来的,但没有成为实事。历史发展到现在,“世界上有了这个思想,也有了这个事实。大家都要做主人翁,承认用这项主义的政体,才算是无上的政体”。他把“公天下”与“家天下”作了区别。“提倡人民的权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公天下与家天下的道理是相反的。天下为公,人人的权利都是很平的。到了家天下,人人的权利便有不平”。由此便肯定,“民国是和帝国不同的。帝国是由皇帝一人专制,民国是由全国的人民做主;帝国是家天下,民国是公天下。”“天下为公”表现在道德上,“人人不独亲其亲,人人不独子其子,是为大同世界;大同世界,即所谓天下为公,要使老者有所养,壮者有所用,幼者有所教……”他提出,要实现这个美好的理想,“必须人人尚道德,明公理”。他确信“文明进步”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天下”的社会理想一定能够实现。他说:“人类进化之目的为何?即孔子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耶稣所谓‘尔皆得成,在地若天’。此人类所希望,化现在之痛苦世界而为极乐之天堂者是也。近代文明进步,已日加速,最后三百年已胜于以前之千年,而最后之十年又胜以往之百年,如此递推,太平之世当不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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