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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173页(1564字)

【生卒】:1723—1790

【介绍】:

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着名伦理学家。

出生于苏格兰一个海关官员家庭。14岁进格拉斯哥大学,17岁又入津大学。毕业后在爱丁堡大学和格拉斯哥大学任教,讲授文学、逻辑学、道德哲学等。

1763年辞去教授职务,次年旅游欧洲大陆。1767年返回家乡,从事经济学研究。1778年被任命为苏格兰海关税务监督,后曾任格拉斯哥大学校长。他的人学思想主要集中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两部着作中。亚当·斯密继承了沙甫慈伯利的道德感学说,并吸取了休谟的“同情论”思想,进一步阐述了关于道德同情的理论,为后来英国的功利主义提供了思想资料。

(1)同情感是人类的天性 斯密认为,不论人如何自私自利,他的本性中总明显存在着某种关心别人的命运和祸福的情感,即“同情感”。

同情感乃是人类原初的感情,是人所共有的本性,即使是穷凶极恶的人,也不能完全缺乏这种感情。斯密认为,同情感的形成,须依赖于感觉,没有感觉就不会产生任何同情心。但我的感觉不能直接参与到别人的感觉之中,所以还必须借助于想象。

通过想象的作用,人们能够设身于别人的处境中,设想别人所感受的感觉,从而产生一种与别人同样的某种意识,甚至形成某些在程度上弱于别人的感觉,即所谓“情绪共鸣”。斯密认为,情绪共鸣可增加快乐,减少痛苦,它是人们的友谊和道德关系的纽带。

(2)“合宜”是道德评价的标准 斯密认为,人们行为的德性品质应从人们的相互同情中作出判断,即看人们的相互同情运用得是否“合宜”。所谓“合宜”,就是人们相互同情的感情的一致或相称。

既然道德评价的对象乃是人们情感之间的合宜性,那么这种一致的感觉便是道德评价的根据。人的情感总是与行为的动机和结果相联系,因此,人们判断人的行为,亦总是从行为的动机和结果两方面来判断情感是否适宜。一个具有德性品质的行为,在于它动机和结果的合宜性。斯密认为,道德评价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行为者的自我评价,二是所谓“公正旁观者”的客观评价。

在自我评价过程中,人既是行为的承担者,又是行为的判断者。

正是人们这种行为和评价的双重特性的自身统一,才产生了人们特殊的自我评价。依斯密看,无论是人们的相互同情以及其它道德感情,还是人们的各种道德认识,都是一种“相互现象”。要使人们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具有公正准确的品格,必须借助存在于“行为者”和“受行为影响者”之外的“第三者”的目光,他是评判人们行为的客观而公正的裁判。

(3)自爱与仁爱 斯密把人的情感分为三类:一类是自爱(或自私)情感,这是人的原始情感;另一类是非社会情感,这是人类罪恶之源;第三类则是社会情感,这种情感“顾及他人,少为自己,节制我们的自私情感,发扬仁慈、仁爱”,这就构成了完善的人性。人是社会动物,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完善自我的本性,产生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斯密认为,人由自爱到仁爱,是本性逐渐完善的过程。有德者都是爱国者,但国家又由不同的阶层和社会集团组成。有德者首先爱自己所属的那个阶层和集团,而这种爱更甚于自爱。但这种爱与国家利益相比,又应退居次位。

斯密认为,这种爱集体甚于爱自己,爱国家甚于爱集体的道德行为是人类仁爱之天性使然。斯密认为,人本身具有双重身份,作为“道德人”,人应当关心他人,看轻自己,超脱自私情感;作为“经济人”,在经济领域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并尽力追求之。这样,利己与利他、自爱与仁爱的矛盾也就解决了。斯密人学思想之本质是力图从情感方面寻求或论证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使之既合理又合情,并幻想把利己心引向公共利益,以利于资本主义的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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