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革命》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65页(2733字)

列宁着。写于1917年8-9月,是一部系统阐述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名着。它的副题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学说与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任务》。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到了帝国主义阶段。特别是1914年帝国主义发动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大大加速和加剧了垄断资本主义变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过程,国际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日益高涨,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即将爆发,马克思主义和机会主义在国家与革命问题上展开了激烈斗争。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革命对国家的态度问题,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在政治实践上具有迫切的意义。因此,列宁认为有必要探讨国家问题。

《国家与革命》一书系统考察和阐明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家学说,特别是那些被人忘记或被机会主义者歪曲的各个方面,同时根据俄国1905年和1917年革命的经验,在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本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列宁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的论述指出: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机关。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剥削阶级的国家机器随着阶级矛盾的尖锐化而日益强化。

国家从社会中产生而又凌驾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脱离,成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和力量。常备军和警察等是国家的主要工具。因此,国家是实行专政的暴力组织。它不仅是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反抗的工具,而且是剥削阶级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统治阶级的新手段。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掌握国家机器以后,必然要利用国家政权,制定各种法律,用“合法”手段,更加残酷地压榨劳动人民。不仅古代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国家是剥削奴隶和农民的机关,现代资产阶级国家也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机关。

(二)无产阶级革命对国家的态度。列宁在阐明国家本质的基础上对这个问题作了具体论述。既然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凌驾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是社会自由发展的“寄生赘瘤”,无产阶级革命的最终任务就是彻底消灭阶级,使国家完全消亡。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并不像无政府主义者所希望的那样,一天之内就会实现。

无产阶级要解放,按照一般规律,必须用革命暴力彻底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机器,变资产阶级专政为无产阶级专政,以争得无产阶级统治。这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而在革命时机还没有到来之前,无产阶级要利用资产阶级国家来准备无产阶级进行革命,要利用资产阶级民主来揭露资产阶级,教育群众,为无产阶级革命积蓄力量。

(三)作为新型国家的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根据马克思所揭示的阶级斗争规律,分析了资产阶级国家要由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所代替的历史必然性。他指出:马克思在国家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运用的阶级斗争学说,必然导致承认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承认无产阶级专政。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必然有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特别时期。列宁认为,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只有经过无产阶级专政这种新型的国家,才能最终消灭一切阶级,使国家消亡。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新型民主的(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国家和新型专政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国家。”在人类历史上,任何国家对被统治阶级来说都是意味着专政,对统治阶级来说都意味着民主。但是,一切剥削阶级国家从根本上说,都是剥削者少数享有民主,而对被剥削者多数实行专政。只有无产阶级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和劳动人民享有民主,而对占人口极少数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从前者到后者的转变,这是国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飞跃。这个飞跃,不仅使国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而且使国家的专政范围大大缩小了,使民主的范围空前扩大了,也使国家的一般特征——暴力镇压的职能消亡了一大半。因此列宁把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称为“半国家”。无产阶级专政所以仍然是国家,因为它还具有一定暴力镇压的职能;但是,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新型的国家,作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的国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

(四)国家消亡。列宁指出,国家消亡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开始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完成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消亡。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新型的、特殊类型的国家,不同于不断强化的剥削阶级国家,它本身就是正在消亡中的或逐渐消亡着的国家。

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新型的国家、逐渐消亡的国家,其消亡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即消灭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代之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这就标志着国家消亡的开始。形象地说已消亡了一半。但这时的国家仍然是“政治国家”。

2.当国家的政治职能或镇压职能消失,从而国家的社会职能变为简单的管理职能,由对人的统治变为对物的管理的时候,国家就变成“非政治国家”。列宁指出:“正在消亡的国家在它消亡的一定阶段,可以叫做非政治国家。”在这个阶段上,“资本家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但是,由于这时还存在着“资产阶级权利”,“还需要有国家来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来保卫劳动的平等和产品分配的平等。”

3.到了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非政治的国家”也会消亡。那时,国家就完全消亡或最后消亡。列宁指出:国家完全消亡的经济基础就是共产主义的高度发展。

(五)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列宁关于国家消亡的三个阶段即作为“政治国家”的“半国家”、“非政治国家”和无国家的分析,大体上是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即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相联系、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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