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197页(1112字)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础性着作,又称《大逻辑》,以区别于《哲学全书纲要》第一部分的《逻辑学》(又称为《小逻辑》)。这部着作也是欧洲哲学史的名着。第一版按第一卷上册、下册和第二卷分别于1812年、1813年和1816年在纽伦堡出版。1831年11月9日,即黑格尔去世前一星期,黑格尔修订了“有论”部分,并写了第二版序言。尔后出版了德文本的几种版本和其他文字译本。中译本上册于1966年出版,下册于1976年出版。

黑格尔在完成了体系的第一部之后,就开始探讨绝对精神以概念、范畴形态体现自己的问题了。早在耶拿时,他就讲授了形而上学和逻辑学。在纽伦堡时,又讲授“哲学入门”,课余写下了这部不朽的巨着。

黑格尔认为,逻辑阶段是绝对精神没有体现为自然和人、人类社会之前,以概念、范畴体现自己的阶段,并以范畴的推演表现自己的前进运动和自我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绝对精神的全部发展过程也是如此),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是内容由贫乏到丰富的过程。它包括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两部分,前者又包括有论(存在论)和本质论,后者仅有概念论。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他的概念辩证法。《存在论》叙述质量互变规律。量变是渐进性,质变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飞跃,量变到质变的转折点是交错线。《本质论》论述了具体同一,即每一现实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于自身,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相互转化。黑格尔由此肯定了矛盾、对立的客观性,肯定了对立、矛盾是事物运动的动力、源泉。黑格尔还具体考察了一系列对偶范畴的辩证关系。在《概念论》中,黑格尔考察了辩证的思维形式、思维方法、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他认为方法和内容一致。在正反合三一式中,第一环节潜在地包含着第二个环节,第二个环节本身是建立起来的环节,因而是某种规定的东西、差别或关系,它的辩证环节在于奠立它所包含的统一,因此绝对观念是通过一系列中介而前进的运动,又是扬弃一系列中介的运动。黑格尔说,前进“从单纯的规定性开始,而后继的总是愈加丰富和愈加具体。因为结果包含它的开端,而开端的过程以新的规定性丰富了结果”(《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549页)。

“黑格尔逻辑学的总结和概要、最高成就和实质,就是辩证的方法,——这是绝妙的。还有一点:在黑格尔这部最唯心的着作中,唯心主义最少,唯物主义最多。‘矛盾’,然而是事实!”(《列宁全集》第38卷第2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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