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雷德,弗兰西斯·赫伯特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210页(999字)
【生卒】:1846—1924
【介绍】:
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家,新黑格尔主义哲学的代表。生于英国布雷克诺克郡一个传教士家庭。1865年进入牛津大学学习,毕业后任牛津大学密尔顿研究院研究员。50年中深居简出,潜心于哲学研究和着述。他是一位独具创造性的哲学家,其思想在英国产生过极大的影响。1883年格拉斯哥大学授予他法学博士;1921年和1922年,丹麦皇家学院和林塞科学院聘请他为院士;1924年英王向他颁发了一枚功勋勋章,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位享有此荣誉的哲学家。1924年9月18日满载盛誉与世长辞。主要代表作有:《伦理学研究》、《逻辑原理》、《现象与实在》、《真理与实在》等。
布拉雷德的哲学承袭了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他不象其他现代哲学家那样回避哲学的基本问题,以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来标榜自己。他认为全部形而上学就是围绕着思维与实在的关系而展开;唯物主义哲学关于事物第一性、第二性,实体与属性的关系以及性质、空间与时间、运动与变化等等概念或范畴都是自相矛盾的。他认为哲学的基本任务在于达到实在,而真正的实在就是一个不包含任何矛盾的和谐统一体,这个“和谐统一体”的实在就是“绝对”。他认为“绝对”具有如下的特点:第一,实在不包含矛盾,或者说实在是单一的;第二,绝对的实在就是经验。第三,知觉经验可以分为三等:直接经验、相对经验、绝对经验。直接经验是原始直接体验,是认识的基础;相对经验是对主体与对象、实在与现象有了区分的体验,这是处于关系中的经验。人们虽然能通过概念、判断、推理去认识实在,却只能认识现象,不能认识实在本身;绝对经验是一个完满的精神境界,在绝对经验中人们达到了真善美的统一,消除了一切矛盾。布拉雷德提出了主体与对象,实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作文章,通过“关系”这个概念把存在(实在)和现象归结于经验,把客观纳入主观,似乎这样一来就消除了实在与现象、主体与对象的对立和矛盾。他确实走了一条特殊的道路,但结果和所有唯心主义者没有什么区别。
布拉雷德在《逻辑原理》一书中,暴露了他的神秘的直觉主义。他认为只有在宗教中才能暂时地消除片面性,打开存在与理想世界之间的屏障。他甚至认为:“哲学需要可以公正地称之为信仰的东西,并且最终建立在信仰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