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弗里德里希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325页(1365字)

【生卒】:1789—1846

【介绍】:

德国经济学家、历史学派的先驱。出生于路特林根一个富裕的制革匠家庭。未进过正式学校,自学成才。17岁通过文官考试进政府任公务员,曾担任符腾堡会计检查官等职。1817年任图宾根大学教授,讲授经济学和政治学。1819年在他的倡导下成立了德国工商业协会,他是实际上的领导人。1820年被选为符腾堡国会议员,由于他主张德国统一,尖锐批评封建专制政治,激烈鼓吹进行政治经济改革,被捕入狱。不久,逃亡美国。在美国起初办农场、办报,均未成功,后以采掘无烟煤致富。同时,又因为提倡保护贸易,适合当时美国资产阶级的需要而赢得了名声。1832年美国总统任命他为驻汉堡和莱比锡领事。他返回祖国后,曾为德国铁路网的修建、关税同盟的扩大倾注心力。但他仍然继续受到反动政府的攻击和迫害,终于在忧郁、贫困和病苦中自杀。李斯特的主要着作有:《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1829年)、《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年)、《德国政治经济的统一》(1846年)。其中,《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是他的代表作。

李斯特经济学说的基本思想是促进德国的统一,反对经济自由主义,提倡保护贸易,以发展本国的工商业。他批评古典学派和当时流行的庸俗经济学说,认为它们的共同特征是忽视国家的存在,忽视经济发展的民族差别,从而是一种世界主义的经济学。认为这种经济学所假设的前提不符合实际,因此它所提出的人类共有的一般经济规律也就不存在。他说,他的经济学与此不同,可称为国家经济学。它听研究的是怎样使某一特定国家在一定历史阶段上依靠发展工农商业而达到富强。

他将人类历史分为5个阶段:原始野蛮时代(或渔猎时代)、畜牧时代、农业时代、农工业时代、农工商业时代。各国所处发展阶段不同,相应地便应采取不同的经济发展政策。他说德国处在第4阶段,工业虽有所发展但仍很幼稚,无法抵挡英国等廉价商品的倾销。要扶植本国工商业,便必须实行保护关税政策。

为了论证保护贸易的必要,他提出了生产力理论。认为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不知重要多少倍。一个国家的财富并不表现为商品的堆积,而在于人民的能力和技巧。构成生产力的,除物质生产力外,还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宗教、婚姻制度等。他十分重视教育,主张国家最大部分的花费应放在教育下一代上。

根据他的生产力理论,他认为购买廉价外国商品初看合算,但会阻碍本国工业的发展。如果实行保护关税,虽然工业品的价格初期会上升,但一旦工业发展起来,产品价格便会下跌。而且,随着工业的进步,物质财富会增加,国防能力、人民文化水平都将提高,对外贸易也将发展。他批评古典学派只注意交换价值,责难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认为他们忽视生产力的发展。

李斯特的经济学说,代表了当时正在兴起的德国工业资产阶级的要求,对德国民族工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然而,他的基本理论和一些概念是错误的、庸俗的。他所提出的保护关税政策理论,以后为许多后进国家所承袭,在历史上发生过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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