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椰子输出合作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64页(400字)

亚洲和太平洋椰子共同体是国际区域性椰子输出国合作组织。前身为“亚洲椰子共同体”。1968年11月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今联合国及太平洋经济社会理事会)在曼谷达成一项建立亚洲椰子的共同体的协定,1969年12月该组织正式成立,1975年12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召开的第13届会议上改用现名。成员包括印度、印度尼西亚、来西亚、菲律宾、斯里兰卡、泰国、巴布亚新几内亚、西萨摩亚、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等国家和地区。密克罗尼西亚为联系成员。总部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组织机构有:共同体会议,由每个成员国各派1名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经费来源于成员国的缴款。宗旨和任务是:促进和协调各成员国椰子工业的活动,制定与实施椰子工业发展纲要,注意椰子多种经营,分析国际椰子市场行情,促进本地区工业发展。主要出版物:《椰子共同体》(双月刊);《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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