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布里,加布里埃尔·邦诺·德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404页(1315字)
【生卒】:1709—1785
【介绍】:
18世纪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历史学家和政论家。生于格莱诺布尔市的一个贵族家庭,上过里昂耶稣会学院,毕业后从家人之命到巴黎圣·苏尔皮齐修道院当神甫。不久即弃职回故乡,从事哲学、历史和古典文学的研究。1742年红衣主教谭先出任外交大臣,马布利应聘任他的秘书,成为其得力助手,颇受器重。1746年弃官回到书斋,着书立说,在清贫的学者生涯中度过了后半生。他写下了大量的着作和手稿,后人于1792年在里昂出版的《马布利全集》达15卷之多,而最集中反映其空想社会主义学说的是以书信形式写的《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反对重农学派的论战性着作《向哲学家经济学家提出的对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的秩序的疑问》和对话体的《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等。
马布利和18世纪的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一样,主张自然权利和自然状态的理论。但他从这个理论中得出与他们不同的结论。他不承认即将到来的资本主义社会是人类理性和自然权利的王国,认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制度不是自然秩序,而是对自然秩序的破坏。大自然赋予人们以同样的器官和需要,赋予大家平等使用土地和分配产品的权利,而没有提供任何财产和地位不平等的基础。他说:“自然界把平等规定为我们祖先的法律。”(《马布利选集》第40页)他把这种平等理解为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和阶级剥削与压迫。他研究了私有制的产生,证明虚荣和贪婪不是私有制的原因,而是私有制的结果;他猛烈地抨击了私有制,认为它是财产和地位不平等的起因,因而也是一切罪恶的基本原因。他认为人民有权改变不符合自然状态的法律和制度,有权建立最能使社会幸福的政府,包括有权进行内战,但他并不认为当时法国有武装革命的必要。
马布利的理想社会是共产主义共和国,在这个共和国里,土地和财产公有,人人平等,共同劳动,生活必需品按照需要平均分配。爱荣誉和喜欢受到尊敬的心情将推动人们努力劳动。
马布利并没有把重点放在设计和描绘理想社会上,而是着力制定社会改革的纲领。他说:“我想建立一个比柏拉图的共和国还要完美的共和国,可是我没有建筑这所房屋的材料。”(同上书第62-63页)因此,现实的办法是进行社会改革,为将来过渡到共产主义共和国准备条件。其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有:颁布土地法,限定土地占有的最高额;颁布反对奢华法,限制富人和显贵的骄奢淫逸的生活;改革税制,只收直接土地税,对无财产者不征收任何税;限制继承法,企图通过分散财产达到财产平等;取消公务人员的特殊报酬,不准许他们的需要多于普通公民。此外,他还主张禁止经商,颁布减少需要和提倡生活朴素的法律等等。
在18世纪的法国,马布利是宣传共产主义最有影响的思想家。他的理论曾被恩格斯高度评价为“直接共产主义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6页)。但他的理想社会仍带有禁欲主义的鲜明特色,他的“需求越少,幸福越多”的名言,即是这种禁欲主义的集中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