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691页(900字)
章学诚着。内篇六卷,外篇三卷,补遗、补遗续各一卷,共一百五十余篇,是一部纵论文史、品评古今学术的着作。全书汇集了作者研究文史之学的心得,对后人的启发很大,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该书的撰述,经历了三十年的时间。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作者对史学的见解。开头两卷中的《易教》、《书教》、《诗教》、《经解》、《原道》、《原学》、《浙东学术》等篇,从不同角度来论述史学的意义,强调“史学所以经世,固非空言着述也”,力图扭转当时脱离实际的学风;提出“六经皆史”的看法(《易教》),扩大了史学的范围,同时冲击着封建经典的偶像;主张“道器合一”,做到理论、史料结合,更体现了经世致用的主张。在史书修撰上,把史籍区分为“撰述”和“记注”两大类,认为“撰述”是着作,自成一家之言;“记注”是纂辑,是材料的排比。同时说明“撰述”的价值远高于“记注”。章学诚十分强调史学的发展,注重“通今”,主张“详近略远”。在刘知几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三长”还不够全面,强调治史者必须要有“史德”,即着书的心术要正,能忠实于客观事实,做到善恶褒贬务求公正。书中还提高了方志在史学中的地位,阐明了方志的性质:“志乃史体”,是历史而非地理,是以地区为中心的史书;强调“有天下之史,有一国之史,有一家之史,有一人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章学诚规定了方志的内容应该以记载历史文献为主。对于方志的体例,“必立三家之学”,“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书中也存在不少糟粕,如在《妇学》,《妇学篇书后》、《诗话》等一些篇章中,明显地维护封建道德。《文史通义》是一部未完成之作,没有一个严密的着述义例,内容比较庞杂,组织比较松弛。该书版本很多,章学诚次子华绂首次刻于大梁,只有内篇五卷,外篇三卷。其后,以道光末广州伍崇曜《粤雅堂从书》的重刻本影响较大。1921年嘉业堂刘氏刻印《章氏遗书》五十卷,内《文史通义》增加内篇一卷,补遗八篇,收罗比较齐全,但是和华绂的大梁本差别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