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文号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71页(250字)

标点符号的一种。即〔=〕。用于字的下侧,表示该字须重复。最常见的是单字重复,如“子==”须读为“子子孙孙”。也有词语重复的,如:(1)重二字者,如“当居曹奏令==以为不直”须读为“当居曹奏令丞令丞以为不直”。(2)重三字者,如“免隶===”须读为“免隶臣妾隶臣妾”。(3)重三字以上者,如“求盗勿令=====事者赀二甲”须读为“求盗勿令送逆为它令送逆为它事者赀二甲”。重文号甲骨文中即已出现,单字重复的用法甚至一直沿用到今天的手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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