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交韵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144页(120字)

交韵之一。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交韵的复合。如《·邶风·谷风》:“习习谷风,以阴以雨。勉同心,不宜有怒。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风心”、“雨怒”、“菲违”、“体死”分别押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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